十四天內曾到廣佛人士須核檢
2021-06-07
【特訊】新型冠狀病毒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因應廣州和佛山疫情,衛生局將向14天內曾到過廣州或佛山的人士發出短信,要求他們在指定期間內主動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如未能在指定期間接受檢測,他們的健康碼會變成黃色,直至完成檢測且結果為陰性,方可轉為綠碼。
有關措施在6月7日9時起實施,衛生局將陸續向有關人士發出短信,收到短信者可根據短信指示的鏈接預約免費核酸檢測,在指定期間內進行核酸檢測。有關核酸檢測結果不可用於通關。若市民有通關需要,則應使用一般市民使用的衛生局的核酸檢測預約系統預約核酸檢測,又或者在廣東省內可將結果上載粵康碼的檢測機構內檢測。
另外,應變協調中心已作出公佈,昨日下午6時起,14天內曾去廣州番禺區的人士,須接受14天醫學觀察。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廣州南站位於番禺區內,若從其他地方乘高鐵途經廣州南站但沒有出站者不視為去過番禺區,不必申報去過番禺,不需接受14天醫學觀察。
近期曾到廣佛兩市涉疫區域者入境須隔離
【又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廣東省廣州市和佛山市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 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 條的規定,自 2021年6月6日下午6時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海珠區、越秀區、番禺區、南沙區,或佛山市南海區、禪城區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 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入境前14 天內曾經到過內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須按照 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 天醫學觀察:
廣東省
(1) 廣州市:荔灣區、海珠區、越秀區、番禺區、南沙區;
(2) 深圳市:龍崗區園山街道的西坑社區、安良社區,鹽田區的沙頭角街道橋東新村,鹽田街道的沙崗圩、東海麗景花園、東海社區、鹽田港、沿港社區;
(3) 佛山市:盈康包裝有限公司宿舍,南海區、禪城區;
(4) 茂名市:電白區那霍鎮馬路舊屋村;
廣州規定自駕車離穗不出省不需要核酸檢測證明
【香港中通社6月6日電】6月6日,中國廣東省廣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佈通告,將嚴格人員出行管理。通告規定,自駕車離開廣州到周邊城市,但不出省的,不需要核酸檢測證明。
廣州市《關於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7號)》提醒市民,確需離穗、出省的,7日起需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自駕車不出省的,則不需要核酸檢測證明,但要及時注意目的地的政策,以免耽誤行程。為快速有效阻斷疫情擴散蔓延,通告建議非必要不離穗、不出省。
通告規定,貨車在廣東省內各市送貨,不需要48小時核酸報告。貨車離穗出省的,才需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包車客運,如坐跨市巴士車、通勤大巴車、旅遊包車、校園巴士車輛離開廣州,均需要核酸檢測證明。
乘坐城際需要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但參照地鐵模式公交化運行的城際(廣清和廣州東環)暫不需要。
此外,乘坐交通工具到廣州不出站直接中轉換乘的,不需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出站之後再進站的,則需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