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2逃犯』李宇軒等人

涉違國安法還柙至七月再訊

2021-06-11

【香港中通社6月10日電】(記者 王姝)香港“12逃犯”之一的李宇軒與一名律師助理陳梓華,涉嫌串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勾結外國勢力,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兩名被告續還押,至7月7日再訊。

當日,兩名被告由囚車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案件下午3時開庭,由國安案件指定審理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

法庭上,控辯雙方申請押後一小時商討案情,再開庭後仍認為需時商討,申請將案件押後處理。蘇惠德批准將案件押後至7月7日,進行交付案件至高等法院的程序,兩名被告須繼續還押。

被告李宇軒與陳梓華同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中有關“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他們在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期間,與黎智英、黎智英的助手Mark Simon等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兩人亦被控“串謀協助罪犯”罪,指他們在去年7月至8月期間,知悉李宇軒干犯“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後,與黎智英及其他人串謀,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的辯解下,協助李宇軒離開香港到台灣,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

李宇軒另被控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指他於去年8月10日在沙田希爾頓中心一單位,無牌管有彈藥,包括232枚使用過的催淚彈、7枚使用過的海綿彈及38枚使用過的橡膠子彈。

2020年8月23日,廣東海警在管轄海域例行巡邏時發現一艘可疑船隻,截停檢查後發現包括李宇軒在內的12名香港逃犯,隨後依法將12人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當中,因組織偷渡罪成分別被判監2年和3年的喬映瑜及鄧棨然仍在內地服刑,其餘10人已由內地執法機關移交予香港警方,面對在香港的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