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落實『愛國者治澳』

確保澳門特色『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2021-07-16

【新華社澳門7月14日電】澳門特區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13日依法對澳門特區第七屆立法會參選人的被選資格作出決定,認定部分參選人不擁護澳門基本法或不效忠澳門特區的事實成立而無被選資格,拒絕接納部分參選組別名單。這是特區政府履行憲制責任,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的具體表現,是維護澳門社會長治久安和繁榮穩定,確保澳門特色“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重要法律實踐。

依據澳門基本法和澳門立法會選舉法的規定,對所有參選組別參選人的被選資格進行審查,是選管會的重要職責。《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第六條第八項規定,拒絕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者;或事實證明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者無被選資格。

以此為法律依據,選管會制定了《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審核準則》。按照審核準則,根據警方提供的資料,以事實為依據,對所有參選人進行了資格審查,依法取消部分參選人的被選資格。選管會的決定,具有充分的事實依據,合理合法,十分必要。

澳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其管治權必須掌握在愛國者手中,這不是高標準、高要求,而是基本的政治倫理,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核心要義,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必須遵循的根本原則。只有愛國者才可能真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才可能尊重和維護國家根本制度和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才可能全力維護澳門長期繁榮穩定。

立法會是承擔重要憲制責任的特區政權機關,立法會議員肩負著正確理解和貫徹落實澳門基本法的重任,承擔著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澳門特區長期繁榮穩定的重要職責。立法會議員必須由尊重和維護憲法和基本法共同確立的憲制秩序、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愛國者擔任。選管會依法對參選人進行此方面的資格審核並作出決定,是依法治澳、維護澳門社會整體利益和廣大澳門居民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凡是事實證明不擁護、不效忠、不愛國者,必然無被選資格。

需要指出的是,擁護和效忠不能只停留於書面承諾或口號,參選人的具體言行更是重要指標。真正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人,絕對不會反對、否定或者叫囂推翻國家憲法確立的中國共產黨領導,絕對不會歪曲、挑戰、破壞、謀求改變國家的根本制度,絕對不會作出任何挑戰中央權力和憲法、基本法權威的行為,絕對不會宣揚、支持、參與“港獨”“台獨”等分裂國家的活動,絕對不會與外部勢力相勾連、參與危害國家安全和顛覆國家政權的活動,絕對不會離間澳門與內地的關係,破壞澳門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對那些口頭說“愛國愛澳”,背地裡卻圖謀亂國亂澳的人,要堅決擋在特別行政區管治架構之外。

澳門自回歸以來,特區政府始終把愛國愛澳作為依法治澳的重要基礎,有效維護了澳門的繁榮穩定和發展利益,這份成果來之不易,必須倍加珍惜。任何有可能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衝擊國家根本制度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影響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行徑,必須堅決依法遏止。

此次選管會的法律實踐,是築牢“愛國者治澳”根基的重要一步。澳門各界當守護好現時來之不易的和諧社會環境,堅守愛國愛澳核心價值,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選出符合愛國者標準的立法會議員,在愛國愛澳旗幟下團結協作、凝心聚力,把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成功實踐不斷推向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