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三組

終院上訴

2021-07-23

【本報訊】前日,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駁回「學社前進」、「民主昌澳門」、「新澳門進步協會」的異議,將他們從候選名單總表刪除。昨午,上述三組候選名單的受託人到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學社前進」第一候選人、現任直選議員蘇嘉豪批評,選管會剝奪參選資格的手段是「先射箭、後劃靶」。選管會明顯早有一個不實的結論,即參選人不擁護《基本法》或不效忠特區;隨之,要求警方堆砌「所謂的證據」去達致不實的結論。蘇嘉豪稱:「可以見到選管會服務政治目的,而非服務法律。」

對於行政長官賀一誠揚言,澳門的言論自由沒有任何收窄;蘇嘉豪提出,利用公權力粗暴拒絕參選,不讓為民發聲、肯講真話的議員再度進入議事堂,這不是剝削言論自由?蘇嘉豪表示,若賀一誠有時間閱看「所謂的證據」,相信在心內會收回自己的說法。

「民主昌澳門」第一候選人鄭明軒提出,是否要將所有不符主流政見的公民壓垮才算愛國?續表示,選管會制定「所謂的準則」,據此肆意標籤後,剝奪公民權利,完全是不講道理。他表示,上訴是貫徹始終:「即使對手不講道理,我們都要堅持講道理;不可以對手亂來,我們也亂來。」既然可以向終審法院上訴,不可能自我放棄。曾經嘗到三權合作「苦頭」的鄭明軒坦言,會否今次的結果繼續如此,惟有拭目以待。

對於現屆議員都不能參選的問題,賀一誠回應,每個階段有不同的制度訂立,沒有矛盾。鄭明軒坦言,不知道賀一誠是搬龍門的人或是看著別人搬龍門。續提出,若行政長官的職責是保護澳門、市民的利益,不可以看著龍門被搬走,卻當成沒有事情發生。

賀一誠也提及,二零一八年的《憲法》修改後,形勢有所變化;對此,「新澳門進步協會」第一候選人、前直選議員陳偉智表示,本澳沒有按形勢變化而修改選舉的法律,僅是選管會按形勢訂出「審核準則」。他認為,法律不應被任意詮釋,不應被任意擴展、收窄;應該按既有程序行事,這才是法治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