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禁入境偷渡客經營非法旅館

2021-07-27

【本報訊】一名偷渡來澳兩年的被禁入境內地男子,日前在便利店盜取一名女顧客遺下的手袋,治安警據報將他拘捕後,再揭發他經營非法旅館,出租他租用單位房間給一名逾期逗留男子,治安警拘捕兩人並移送檢察院。

被捕內地男子姓陳、四十歲,持通行證,涉嫌拾遺不報,非法再入境和收容罪。逾期逗留內地男子姓段,三十八歲。

本月二十日晚上七時許,一名三十歲內地女子與友人到新口岸一便利店購物離開後,發覺忘記取回手袋,折返便利店未能尋回,報案追究,報稱損失二萬六千港元。

治安警透過便利店錄影和天眼,日前在新口岸某單位拘捕陳姓男子和段姓逾期逗留租客,相信陳以月租一萬元租用單位,然後再以日租二百元分租一個房間給段某。警員翻查資料發現,陳於二零一八年涉偷渡被判禁入境四年並遣返內地,他於一九年以二萬元人民幣於灣仔偷渡來澳,居於上址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