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海坊會倡立法遏止非法排放

2021-08-07

【特訊】非法排放問題長期存在,既造成下水道堵塞又影響社區衛生環境,但相應處罰又分散在不同法律之中,而且阻嚇力不足。兩海坊會常務副會長朱浩源冀立專門法律,適當提高罰則和增強法律阻嚇力,有效遏止有人非法排放,更好地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社區公共衛生。

朱浩源表示,市政署在疏通下水道過程中經常會發現油脂凝固物或泥沙淤塞渠道的情況,主因是有食肆為節約經營成本或法律意識淡薄,未能定期清理隔油井油污,有的甚至沒有安裝合適的隔油井。對上述違法行為,市政署將依第十六/九六/M號法令作出檢控,違例者可被罰款2500至35000澳門元。

與此同時,按現行《公共地方總規章》規定,對可危及或損害公共衛生的不法事實,如有建築地盤直接將泥沙排入下水道、有人將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或接駁到地下水道或有人將固體垃圾傾倒入地下水道等,就適用於此規章。而罰則方面,如違法者為法人,可處罰澳門幣2000元至10000元;如違法者並非法人,可處罰澳門幣2000元至5000元。由此可見,相應的罰則明顯偏低,違法成本過低。

他又表示,水浸問題已成為當前最迫切解決的問題之一。現時,舊區不少地下排水渠網已經老化,有的渠排洪水力嚴重不足,倘若排入地下水道的油污、泥沙和固體垃圾清理不及時,便會堵塞渠網,一旦發生強降雨,便會出現水浸。這將對居民生活造成很大影響,甚至令居民的財產蒙受損失。

故此,他冀將分散的法律集中在同一法律中,立專門法律,並適當提高罰則和增強法律阻嚇力,加大力度遏止有人將油污、泥漿、固體垃圾和生活污水等傾倒或排放至地下水道中,從而更好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社區公共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