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旗及國徽

修訂草案將刊憲

2021-08-12

【香港中通社8月11日電】香港特區政府11日向特區立法會提交關於《2021年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草案》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13日將刊憲有關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旨在明確國旗及國徽的使用規定,包括升國旗儀式的禮儀及收回機制、釐清有關侮辱國旗及國徽罪行的條文,以及就國旗及國徽的教育和推廣作出規定。

2020年10月1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修正草案,並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國旗法》及《國徽法》已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因應全國人大常委會最近對這兩部全國性法律的修訂,香港特區有憲制責任在香港實施上述兩部經修正的全國性法律。

有關條例草案的立法原則,是必須體現經修正的國旗法及國徽法的規定、原則和精神,保障國旗及國徽的正確使用,維護國旗及國徽作為國家的象徵和標誌的尊嚴,使市民尊重國旗及國徽,增強市民的國家觀念和弘揚愛國精神,同時兼顧香港特區的普通法法律制度及實際情況。條例草案旨在明確國旗及國徽的使用規定,包括升國旗儀式的禮儀及收回機制、釐清有關侮辱國旗及國徽罪行的條文,以及就國旗及國徽的教育和推廣作出規定。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條例草案將於18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特區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爭取盡快通過有關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