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公務員『迫針』

廿七日起上班須打疫苗或核檢

否則視作不合理缺勤

2021-09-15

政府下令公務員上班就要接種新冠疫苗,不願者則定期核檢代替。(資料圖片)

【本報訊】行政公職局率先發出指引:九月廿七日起,所有公務人員進入工作場所,須出示已接種疫苗的證明,或出示核酸檢測七天內結果為陰性的證明。逾三萬名受僱於政府的人員受到指引規範。另外,傳新澳門協會去函衛生局提出,應重新檢視指引,避免變相「迫針」。

星期日,行政長官賀一誠形容,不容許沒有接種疫苗的市民上班屬激進措施;星期一,衛生局發出最新指引,近乎全澳僱員受到影響:所有工作時需要接觸到服務對象或在有其他人的室內空間工作的從業人員,若未種接疫苗,應至少每七天接受一次核酸檢測。

核檢要自費除因醫生證明健康不合接種例外

昨日,行政公職局發出的指引性傳閱公函列明,於九月廿七日起,所有公務人員進入工作場所,須出示已接種疫苗的證明,或出示核酸檢測七天內結果為陰性的證明。因未能出示上述證明而缺席上班者,有關的缺勤視為不合理缺勤。公務人員的核酸檢測應在非辦公時間進行,持有因健康狀況不適合接種疫苗的醫生證明者,可豁免進行核酸檢測的費用。

指引表示,為有效減少病毒感染及傳播的風險,作為提供公共服務的公務人員,有責任配合衛生當局的防疫措施,盡快接種疫苗,以保障自身、家人及公眾的身體健康。指引也提出:按預約時間到各接種點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者,適用《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即前往接種地點以及返回部門所需的時間視為合理缺勤。

昨日,多間傳媒於社交平台即時報道上述指引,同樣有不少市民留言表達不滿,其中:「現在的疫苗,好似係緊急授權使用,全世界人做緊白老鼠試驗。自願做白老鼠,冇問題。唔好迫人做白老鼠,道德上有待商榷。國家衛健委之前好似話,要糾正各地區迫人打針措施,要以自願原則。澳門冇聽書???」「又話自願性質?而家點?變相強逼?」

傳新協會要求衛生當局重新檢視指引

另外,傳新澳門協會去函衛生局局長羅奕龍 (https://reurl.cc/aNvbO3) 指出,由於該局的指引對於適用人群的規定極為空泛,變相涵蓋所有公私營機構僱員,變相強制要所有公私營機構打工仔「迫針」,做法實有失科學,不單無助減少「疫苗猶豫」,甚至已激化坊間對接種疫苗的牴觸情況,對疫苗接種更反感和恐懼。

「此舉明顯有違特區政府一直強調『本澳新冠疫苗接種是自願和可選擇』的原則。」傳新澳門協會續指出,國家衛健委於本月七日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上亦表示,出台限制性措施來加快新冠疫苗的接種進度,違背了國家對於新冠疫苗接種的「知情、同意、自願和實事求是的原則」。該會提出,應重新檢視指引,避免變相「迫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