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訂稅務指南旨在防範危害國安行為

2021-09-15

【香港中通社9月14日電】(記者 王姝)香港特區政府稅務局因應香港國安法修訂有關慈善團體的稅務指南;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4日表示,此舉旨在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符合該法律對特區政府加強指導和監督社會團體的要求。

當日,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說,經修訂的稅務指南清楚說明,任何團體如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將不被接納註冊為《稅務條例》第88條下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或再獲認定為免稅的慈善團體。

她指出,慈善團體如要享有稅務豁免,不可進行違法或有政治性質的行為。當局此時把稅務指南的內容清晰化,旨在達致香港國安法下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目標,讓所有團體或個人對可做和不可做的事情懂得識別。過往說明倘若不夠清楚,又或市民所知不夠透徹,特區政府有責任清楚解釋。

香港國安法第9條也列明,香港特區應當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恐怖活動的工作,對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特區政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

林鄭月娥表示,慈善團體屬條文所指的社會團體,稅務局修訂稅務指南的做法符合該條文對特區政府和部門的要求。她相信,其他部門也會重新檢視其日常工作,加強有關國家安全的宣傳、指導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