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因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判刑30個月

2021-10-19

【香港中通社10月18日電】中國上海鐵路運輸法院10月18日通報,該院對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進行公開宣判,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判處被告人汪鄒雅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今年8月13日,上鐵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分別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趙某(另案處理)處所銷售的減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況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單價對外銷售。至案發,被告人郭美美銷售減肥糖100餘盒,收款人民幣7萬餘元。期間,被告人郭美美還幫助被告人汪鄒雅向趙某訂貨、付款,共同銷售減肥糖4盒,收款人民幣2796元。案發後,公安機關從查獲的涉案減肥糖中檢出西布曲明成分。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的行為均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據瞭解,西布曲明(Sibutramine)是一種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抑制食欲的藥物,雖有一定減肥功效,但可能引起高血壓、心率加快等副作用,嚴重時可致人死亡。它的減肥機制是抑制食欲,同時還加大了消耗。兩者結合,就降低了人的體重。西布曲明的風險大於收益,服用它可能會帶來心腦血管還有中樞神經系統不可逆的損傷,還可能導致中風甚至死亡。中國早在2010年就已經宣佈停止國內生產、銷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劑和原料藥。但仍有一些不良商家為了利益,在減肥類食品中非法添加。

據悉,這是郭美美第二次獲刑,她曾因開設賭場罪於2015年入獄,後於2019年7月出獄。郭美美出獄半年便成立了自己的公司。該公司經營範圍含健康管理、健康諮詢(須經審批的診療活動除外);銷售自行開發的產品、化妝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