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起訴41歲男歌手涉煽動意圖罪

2022-02-18

香港中通社2月17日電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早前拘捕一名41歲男歌手,正式落案控告一項“作出具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17日下午在裁判法院提堂。同案另一名被捕的20歲無業男子獲准保釋候查,4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國安處日前指,被捕41歲男子涉嫌去年9月起在社交媒體發表具煽動性內容,包括以圖文並茂的方式咒罵法官,嘲弄殉職警員和意外死亡的退休警員,引起市民對特區政府的憎恨。

被捕41歲男子在第五波疫情爆發後,亦涉嫌多次抹黑特區政府,煽動市民杯葛防疫措施,並在早前的網上演唱會,演唱帶有“光時”口號的歌曲。

在洗黑錢方面,被捕41歲男子於去年3月起,發文呼籲支持因涉暴動罪被捕的人士,至去年11月籌得約100萬港元。該款項存入20歲男子的戶口,其中約15萬港元懷疑被用作私人用途,27萬港元被存入馬會戶口,用作賭注。

據港媒報道,該名41歲男子為香港男歌手阮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