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今起新發售電話卡須實名登記

2022-03-01

【香港中通社2月28日電】香港特區政府2月28日提醒電話智能卡用戶,新發售的電話智能卡須於3月1日起,按《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進行實名登記。

  有關規例於去年9月1日生效,以落實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3月1日起新發售的電話智能卡,包括上台月費服務及電話儲值卡,須在啓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

  現行的電話儲值卡用戶須於明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屬電訊商完成實名登記,否則不能繼續使用。至於正使用上台月費服務的用戶,除非“轉台”或開立新的電話號碼,否則無須再作登記。

  個人用戶須登記其姓名、出生日期、香港身份證號碼及提供香港身份證副本。16歲以下人士登記時須得到一位年滿18歲成年人的確認,並同時登記該名成年人的資料。企業用戶須提供其商業登記資料及指定某人士作為負責人,並提供該名人士的個人資料。

  在實名登記制下,個人用戶及企業用戶可向每間電訊商分別登記不多於10張及25張電話儲值卡。上台月費服務沒有登記數量限制。

  考慮到部分用戶,尤其是長者或會在登記過程中需要支援,政府正積極探討與各部門、社福機構和電訊商攜手協作,通過不同途徑幫助有需要的人士在限期內完成實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