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僱傭條例:檢疫及隔離令可視為病假

2022-03-17

【香港中通社3月16日電】香港《僱傭條例》的修例草案16日在立法會首讀及二讀,訂明僱員因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病條例》規定,例如檢疫及隔離令,以致活動範圍受限製而缺勤,可視為《僱傭條例》下的病假日。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錶示,新冠疫情為社會帶來影響,透過《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對市民活動作出不同程度的限制。特區政府就《僱傭條例》提出修訂,訂明僱員因遵守檢疫及隔離令等,以致活動範圍受限製而缺勤,可視為《僱傭條例》下的病假日。修訂條例亦訂明,僱員如果在有關情況下缺勤,僱主解僱或更改合約條款,並非正當理由。

羅致光指,考慮到實限情況,有關證明可包括電子形式的文件,而不再局限於現行法例所要求的醫生證明書,即俗稱“病假紙”,《僱傭條例》中其他與疾病津貼有關現行條文維持不變。

羅致光強調,疫情對香港的衝擊史無前例,有切實需要在保障公共健康及維護僱員權益之間作出適當平衡。在社會各界同心抗疫的關鍵時刻,他請議員支持條例草案,讓受疫情影響的僱員盡早獲得相關保障,以及釐清僱主和僱員的權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