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及遏止非法干擾行為

民航保安制度法規將實施

2022-04-15

【本報訊】行政會昨還完成討論並公布《空運簡化手續及民航保安制度》行政法規草案,將自公布後滿三十日起生效。民航局表示,新法已與業界有充分討論。

行會發言人張永春說,考慮到本澳航空業規模的擴大和複雜性的增加,以及國際民航組織的民航保安規定的修定,政府建議全面檢討原有的民航保安法律制度,即九四年適用至今、規範空運簡化手續和民航保安營運的第36/94/M號法令,為此制定是次新法規去取代之。

法規旨在預防及遏止非法干擾行為,確保航空業的營運安全;有效管理保安管制程序,以平衡航空交通及人和財物的往來,同時排除不必要的阻礙及延誤。

新法適用於在澳門的機場內,以及在澳註冊或運作的航空器上所進行的一切活動,並且適用於由執行民航保安標準及要求且在澳機場以內或以外設施運作的實體,以及向澳機場或透過機場供應財貨或提供服務的一切活動。

法規訂定民航局和空運簡化手續及民航保安委員會的職責,以及屬此範疇的其他實體責任。同時優化包括保安方案、簡化手續方案、應急計劃等重要文件的編製及更新的規定。

法規還設有處罰制度,任何違反規定的屬行政違法行為,將被科處罰款,民航局負責監察新制的遵守情況。

對於近年是否出現過非法干擾行為,特為此立法?民航局長陳穎雄稱,在機場安保方面,每年都有一些客人因某些原因而不遵守機場要求,或營運單位未能百分百守保安要求,如曾有人攀爬欄杆進入機場範圍,這些在現時都未有清晰條文監管和處罰制度,修法後將可對機場、機場營運單位、航空器和個人行為有更清晰監管,並增加可就違法行為的嚴重性去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