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社專會『甄選』

2022-04-20

【特稿】昨日的特稿提出下屆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簡稱「社專會」)的「註冊社工委員」不能透過「互選」出來的問題;今日的特稿聚焦今屆「社專會」決定實行「甄選」的過程,這已被業界批評為「粗暴」、「不尊重」。

(有意報名參與甄選的註冊社工,須同時取得二十五名註冊社工或具有社工專業資格認可之人的推薦,以及一個社會工作範疇實體的推薦。)

首屆「社專會」全數委員由政府委任;若有自知之明,在作出重大決定前,爭取絕對大多數註冊社工的認同,可謂合情合理合法。事實看來卻非如此,「社專會」僅舉辦兩場不足二百人參加的座談會,僅收到不足三百份問卷回覆;然而,全澳的註冊社工人數現時接近一千五百。

業界多年來持續公開提出「互選」,首屆「社專會」卻提出「甄選」。究竟,哪個方案得到數以千計註冊社工的認受呢?讓所有註冊社工透過投票「二擇其一」應是最有效的方法,得出的結果應是最為清晰。當然,若果相信自己的方案必被否決,若果深知無需業界認受都可強行實施,那就不用「多此一舉」了!

早前,現任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主席潘志明(澳門明愛總幹事)接受傳媒的相關訪問 (https://reurl.cc/o1Dr8M),其言論值得商榷。潘志明不認同,「社專會」對前線社工的意見掌握不足。

潘志明提出,根據網上問卷所得,普遍認同「甄選」產生「註冊社工委員」。稍有獨立思考都可想到:全澳註冊社工接近一千五百,僅有二百多人回覆問卷,怎樣具有代表性?「社專會」選用上述數據決定「註冊社工委員」由「甄選」產生,背後代表甚麼?

不能否認,除了網上問卷,還有座談會及交流會,出席者有否表態?取態又是甚麼?「社專會」未有詳細公開數據。從業界理解,「社專會」曾向社服機構預告座談會的舉行;最終,出席的往往是機構管理層,很多前線社工根本在事後才能知悉。

潘志明回應傳媒時提及,「社專會」已就座談會通知有註冊社工的社服機構,不少小型社服機構不存在前線社工或管理層之分。又稱:「社工,大家都是社工…… 你分前線社工、管理層社工,其實我又覺得沒有必要這樣去分…… 中心主任亦可以是前線社工,在小機構管理層都是前線社工。」

據知,不少前線社工看到潘志明的言論感到不滿。有前線社工坦言,一個長年從事社會工作、位居龐大規模社服機構管理層之巔的註冊社工,竟然可以說出那番說話,是「離地萬丈」已經見不到現實,或是另有企圖!?

「大家都是社工」這句說話令人想起《動物農莊》相關的說話:所有動物一律平等,但一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加平等。身在首屆「社專會」裡的是註冊社工,他們較「社專會」外數以千計註冊社工更有權力,既可以決定「註冊社工委員」由「甄選」產生,也可以決定誰人成為「註冊社工委員」。

歸根究柢,首屆「社專會」裡的註冊社工為何可以更有權力?是依靠數以千計的註冊社工?或是依恃委任他們的特區政府?首屆「社專會」推出的「甄選」制度可以說是公義嗎?

近日,也有註冊社工在投稿 (https://reurl.cc/7D252N) 中提及:「前線社工往往是第一身接觸個案,而管理層則大部分時間以處理行政為主,是以機構整體利益為考量,較少機會直接理解服務使用者的需要…… 大家崗位不同,權責也不同;社工沒分前線及管理層,就顯得有點強詞奪理了。」

社會工作的核心價值是維護社會公義,對不公義要回應。社會制度的不公義可以令到條件不及的人處於劣勢,任何人都有機會成為劣勢;所以,社會工作的重要責任,是要倡導弱勢者能夠自我充權,去脫離劣勢。簡單而言,社工要保障不同背境、條件的人,都能有平等的權利實踐機會。

以上是所有大專院校畢業的註冊社工都曾學習的內容。據知,不少前線社工認為今次「社專會」的決定不公義;但是,在現時的制度和環境下,公開發聲反對往往遭到管理層的干涉,甚至更大麻煩。至於,那些身在「社專會」的註冊社工,他們會否認為自己製造不公義的制度,不得而知!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