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耀鋒促制訂電動車電池回收及處理指引

2022-04-22

【特訊】4月22日為世界地球日,今年的主題是「投資我們的星球」。立法議員、共建好家園協會副理事長馬耀鋒表示,汽車尾氣是本澳主要的溫室氣體排放源,故交通運輸減排是改善本澳空氣質素與否的關鍵,亦是對未來最好的投資。近年電動車普及初見成效,除電動車數量逐步上升,當局須前瞻地就其使用周期做好完整的應對方案。建議政府應為電動車充電樁設置做好整體規劃,逐步完善本澳電動車充電環境,有序開展綠色城市建設;同時,就電動車鋰電池的收集及處理,制訂統一的流程指引或規範,並加強對現有服務資訊的公眾宣傳。

行政長官早前表示增加電動車充電位將涉及大量掘路工程,須平衡市民的出行需要,馬耀鋒對此表示認同。他指出,受澳門現實條件的限制,城市基建追不上社會發展的情況難以避免,必定為居民帶來影響,但隨電動車的占比逐步提高,這是必須面對及不可迴避的問題,亦是城市發展必要的投資。他建議政府及早就電動車充電樁建設工作做好規劃部署,加強與市民的協調和溝通工作,以凝聚社會共識,在按照規劃時間表及嚴格監管工程安全下,積極推動基礎建設進程,構建綠色低碳的城市環境。

馬耀鋒續指,電動車鋰電池的使用壽命一般為八至十年,並會因應實際狀況,使用時間可能相應減少,電動車的廢舊處理值得關注,早前亦就相關電池的處理及回收工作提出書面質詢。他引述政府回覆其書面質詢,由於不同種類電動車的生產、裝拆技術各異,現時廢舊電動車電池一般由供應商自行回收,暫無計劃對電動車報廢進行特別規範;另外,「電子及電器設備回收計劃」亦包含回收電動車電池,若電池達50公斤或以上,可提供上門回收服務。

馬耀鋒認為當局有必要慎重處理,指出鋰電池含多種重金屬且具高毒性,處理不當將衍生公共安全及生態問題,加上車輛供應商的去留無法預計,難以保證車輛淘汰時供應商能提供協助,建議當局應就廢舊鋰電池的收集、處理程序和標準、處理場所的選址和硬件要求、儲存運輸等流程制訂統一的指引或規範;另外,現時官方網站對「電子及電器設備回收計劃」的介紹,未有提及任何與電動車電池回收之相關內容或服務。他建議當局適時更新計劃內容及加大有關宣傳資訊,令計劃得到公眾廣泛認知,以配合電動車長遠發展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