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疫下對特殊需要照顧人士有不同支援

2022-05-06

梁亦好介紹疫情下對具特殊照顧需要人士的支援

【本報訊】按照政府預案,一旦長者、兒童等具特殊需要的受照顧必須隔離,照顧者可以自願申請在特定條件下在同一隔離設施提供照顧。若照顧者必須隔離,受照顧者不必隔離,將由社會服務機構為受照顧者提供暫宿或暫托服務。

對於社會關注具特殊照顧需要人士(如長者、兒童等)在疫情下的照顧安排,衛生局傳染病防控處處長梁亦好提出,基於具特殊照顧需要人士對親友的信任,以及親友熟悉具特殊照顧需要人士,最適合由親友提供照顧。當局建議相關家庭事先協商,由親友陪同具特殊照顧需要人士進入隔離設施。

梁亦好強調,當局將為隔離人士提供醫療、用藥、心理及其他生活支援,並安排專業人員於隔離設施照顧感染者;亦將按三個情境,為具特殊照顧需要人士作出安排:

情境一)如受照顧者染疫,衛生當局將按病情收治到合適的隔離設施,提供醫療服務。如照顧者也染疫,將獲收治到同一隔離設施。如照顧者未有染疫,可自願申請在特定條件(已經接種疫苗、明確知悉風險、接受感染控制培訓、定期接受核酸檢測等)下,進入隔離設施提供照顧。

情境二)如受照顧者被列為密切接觸者,照顧者也可自願申請在特定條件下,進入同一隔離設施接受醫學觀察,當局也可安排專業人員為有需要人士提供照護。

情境三)當所有照顧者染疫或被隔離,如受照顧者被列為密切接觸者,在病床充足下,將獲安排到有醫護人員駐守的隔離設施接受醫學觀察;若受照顧者不屬密切接觸者,將由社會服務機構提供暫宿或暫托服務。

梁亦好提出,家庭如有具特殊照顧需要人士,所有家庭成員應該盡快接種三劑疫苗,以減少出現重症或死亡風險。

另外,政府將在五月九日起實施第二階段的「家務工作菲律賓籍外僱豁免入境限制先導計劃」,擴大適用的照顧對象,包括:兒童由原本的三歲或以下擴大到十二歲以下,亦即可覆蓋到小學階段;原本的患病人士擴大為患病人士和殘疾人士;長者方面,維持為六十五歲或以上。

梁亦好也表示,相關申請系統已經優化,市民可於星期四至星期天期間輸入資料暫存,並於星期一至星期三期間提交申請。她也指出,先導計劃實施至今,累積收到六份申請,其中一份不符合條件,五份符合條件;在五份符合條件中,其中三份已經獲批,兩份必須補交資料。

關於「mRNA兒童劑型疫苗」,梁亦好表示,接到供應商的消息,初步到貨時間為五月中,但可能受到航班影響而有所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