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未定公資企業主管部門

2022-05-27

【本報訊】立法會昨一般性通過《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法案,但政府至今仍未決定負責執行該法的「公共資產監督範疇的部門(簡稱主管部門)」誰屬。行政法務司長張永春回應稱,政府一定會做好安排,著外界毋須擔心。

張永春聯同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主任陳海帆等向立會引介法案。張強調,本澳缺乏一套專門規範公共資本企業運作的法律制度,亦未設專責部門對此作實質監督。為此有必要立本法,規範有關企業運作管理,確保其經營過程中,在事前、事中及事後各個階段受到有效監督。

陳海帆也指,現行公資企非無王管,而是監管分散、各行各事、九龍治水狀況,成效不彰,故新制是希望改作統一監管,讓公帑增值保值、不會不當流失。

議員關注當局至今仍未定主管部門、是否由公監辦或其他部門接手,甚或要開新部門。在回答時偶口誤把公監辦代主管部門的陳海帆坦言,她自己未知政府最終決策為何,但強調主管部門與審計署、廉署和財政局的監督有不同分工,不存在職能重疊。

對此未有明確回應的張永春補充,今屆政府實行精兵簡政,嚴控部門和人員數量,不過必要時還是「應加就加、應增就增」,而公監辦經兩年運作,存續有其實際需要,這大家有目睹。又謂法案通過後政府自會安排,「呢方面唔使擔心」。

法案最終獲三十票贊成、二票棄權下通過。棄權的高天與謝誓宏對法案作用有很大保留,認為新主管部門實與財局和審計署職能重疊,實無必要再設。

多位議員還關注新監管之執行。當中身兼基本電視頻道公司董事會主席的黃顯輝提醒,未來主管部門權力可以很大,或對那些屬政府參資比例很少的公司帶來影響,冀當局分清初心,勿管太過。

葉兆佳不諱言,公資企因用許多公帑而背負不少惡名、原罪,如不作為、浪費、貪污和任人唯親等,這也令接受政府相關委任者變成「捱義氣」,期望新法可改善整個公資企營運環境,令其更風清氣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