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擅移鎖轆電單車毀「蟹鉗」被控

2022-06-18

【本報訊】一名男子發現自己的電單車被鎖轆後,竟將車輛搬到別處,又將告示紅紙撕去,因在搬車時損毀鎖轆的「蟹鉗」,事後被警方以「破壞受公共權力拘束之物件」罪名起訴,移送檢察院處理。

涉案男子姓劉、廿四歲,本澳居民、電單車維修員。

本周三上午八時許,治安警巡經雞街附近時,發現一輛電單車違例停泊在私家車咪表泊位上,於是予以檢控及鎖轆,警員向電單車貼上告示紅紙,及鎖上泊車公司的鎖具。

約兩小時後,警員再巡經上址時,發現該輛電單車仍未解鎖但被人搬到行人道上,紅紙被撕去,並發現鎖轆的「蟹鉗」有損毀痕跡,於是聯絡上車主調查。

車主劉某承認在未辦理開鎖手續下,將車搬走並撕去紅紙,及刮花「蟹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