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委集體涉貪案全數有罪最重判10年

2022-07-07

【香港中通社7月6日電】台北消息:台灣立法機構史上最大立委集體貪瀆案6日作出宣判,法院判現任無黨籍立法委員蘇震清10年有期徒刑、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廖國棟8年6月徒刑、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7年8月徒刑、前“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7年4月徒刑;無黨籍立委趙正宇被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檢方調查,前太平洋流通投資公司負責人李恆隆涉行賄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等人,立委利用職權向官員施壓,介入SOGO百貨經營權之爭。

另外,趙正宇涉嫌收受殯葬業者賄賂,施壓有關部門將位於台北陽明山公園的部分土地劃出,變更為殯葬用地。檢方搜索趙正宇住處時,當場查獲現金新台幣920萬元。

台北地檢署2020年9月21日結束偵辦。檢方認定,蘇震清涉收賄2580萬元、廖國棟790萬元、陳超明100萬元、徐永明200萬元,起訴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等12人,當中還包括這些立委的辦公室主任。

台北地方法院歷經1年多審理,自今年2月16日起陸續傳喚被告進行言詞辯論,涉案立委無一認罪。合議庭於3月4日辯論終結,7月6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