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防火安全技術規章

將與新防火法同日生效

2022-08-13

梁毓森回應傳媒提問

【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核准〈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技術規章〉》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法規將與第15/2021號法律同於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七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介紹,第15/2021號法律《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訂明防火安全技術規範由補充法規制定。為此,特區政府根據多年來防火實務經驗,結合當今技術發展以及本澳實際情況,制定了《核准〈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技術規章〉》行政法規。《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的補充法規有三份。

規章內容包括:擴大適用範圍,除樓宇外亦適用於場地;重新整理現行技術規範,以便於理解和查閱;增加消防局職權,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對樓宇及場地的防火安全要求;更新及完善防火安全技術準則;針對本澳城市佈局與建築特點,訂定豁免條款;發展智慧消防,確保消防局可實時監察防火安全系統的運作;訂定技術規章的審視機制,適時總結及評估新防火安全技術規章的實施情況。

關於針對本澳城市佈局與建築特點,訂定豁免條款,消防局局長梁毓森回應傳媒時以舊城區的五層樓宇為例,以前的防火要求較緊;現時已有小型滅火裝備可以進入舊城區,可以調整防火要求。

增加消防局職權方面,梁毓森指出,消防系統、建築防火現由工務局負責;法律法規生效後,消防系統的圖則由消防局審批,建築防火的圖則繼續由工務局審批,工務局也會詢問消防局具約束力意見。另外,法律法規生效後,消防局將有處罰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