氹北十古樹保育遷移未決

2022-08-16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完成討論新澳門學社就檢討和跟進《文化遺產保護法》有關古樹名木保育的實施情况提出的請願,並簽署報告書。三常會主席黃顯輝引述報告書內容表示,就氹仔北十株古樹保育及遷移問題,工務局已向文化局諮詢其於《文化遺產保護法》範疇內的具約束力意見或其他倘有之意見。另在報告書中提出,若將來對《文化遺產保護法》進行修法,可考慮於法律中具體規定當涉及可能移除或移植《古樹名木保護名錄》古樹名木的程序時,除了文化局在古樹名木位於“澳門歷史城區、或已經進入待評定階段的不動產、又或法律規定的緩衝區的情況下發出具約束力的意見外,在其他情況下,該局亦有權限發出意見。

新澳門學社於今年四月四日就位於氹仔北區菜園路之十株古樹名木因鄰近菜園路土地的「未有詳細規劃地區的規劃條件圖」的通過而可能被移除並移植到其他地方向立法會提出請願,第三常設委員會於今年五月十六日及昨日召開會議, 對請願進行分析,並就各主管部門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在保育及保護古樹名木工作中的協調情況、決議,透過書面方式聽取政府意見。

黃顯輝指,委員會於六月及七月,收到文化局書面回覆,委員會認同文化局意見,並就訴願作出相應討論。他引述報告書中內容指,工務局日前已就氹仔菜園路現存之載於《古樹名木保護名錄》的十株古樹具體位置聯同市政署及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到現場進行確認,經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協助,現已進一步核實了相關古樹正確座標位置,並對其與路網規劃的關聯情況進行了疏理,和已向文化局諮詢其於《文化遺產保護法》範疇內的具約束力意見或其他倘有之意見; 同時,因應市政署提出原地保留古樹及規劃道路改以行車天橋/行車隧道的建議,工務局亦已向交通事務局諮詢交通範疇的意見。目前未有進一步定案。

他續指,從文化局的回覆中可見,現時涉及城市規劃的各個部門之間存在《古樹名木保護名錄》的樹木。於法律中具體規定,當涉及可能移除或移植《古樹名木保護名錄》古樹名木的程序時,除了文化局在古樹名木位於澳門歷史城區、或已經進入待評定階段的不動產、又或法律規定的緩衝區的情況下發出具約束力的意見外,在其他情況下該局亦有權限發出意見。在《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一百零六條第六款中載明哪一或哪些職權宣告因“屬重大的公共利益”而適用該款規定的但書,即依法移植或移除《古樹名木保護名錄》所載的有關樹木,和對古樹名木的法律性質加以釐清以確切保育古樹名木。

他指,三常會已簽署報告書並將向立法會主席上呈,待處理後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