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兩男子企圖搶槍共三項罪名成立

2022-08-30

【香港中通社8月29日電】2019年11月11日,香港西灣河發生暴力示威衝突,一人中槍。21歲中槍男生周柏均與另外一男子鬍子健被控企圖搶劫和阻差辦公兩罪,周柏均另被控一項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罪。案件早前審結,法官29日於區域法院裁定,兩人全部罪名成立,保釋被撤銷須即時還柙。

案情指,二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以及企圖劫去警員的警槍。周柏均另外被控於同日同地,企圖從警員的合法羈押逃脫。

辯方指,警員舉槍及開槍並非合理和必要武力,違反《警察通例》。法官宣讀判詞時表示,不同意辯方提出開槍警員證供自相矛盾。案發時社會上常有非法集結和警民衝突,即使是溫和集會,有人挑釁下都可能迅速變成暴動。

法官形容警員開槍完全合理,指事發時警員受到兩名被告及其他人前後夾擊,警員曾拔槍要求他們離開不果,周柏均更繼續步近並伸手,考慮到警員受圍攻會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而選擇開槍,是完全合理做法,並非辯方所說使用過分武力。

此外,周柏均另被控一項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罪。辯方指,周柏均當時或許神智不清。

法官反駁,周柏均倒地後回答了在場記者提問,惟對警員不瞅不睬,而且警員合法羈留他。最終裁定周柏均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