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消費補貼一千三百多萬未被用

2022-11-18

二一年的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有一千多萬元未被使用。(資料圖片)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審議政府《二○二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希望政府書面解釋當年電子消費補貼計劃有一千三百多萬元退回未被使用等情況。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昨會後總結表示,該年政府應對疫情帶來的收入影響和推出經援措施,卻有現金分享有五百九十多萬元及電子消費補貼計劃亦有約一千三百萬元未有被領取使用的情況,對此表示關注,冀了解原因。

根據報告,二一年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實際開支為五十三億一千○三十九萬元,較二○年首期多了一億三千六百多萬元。

至於二一年現金分享計劃,實際開支為七十一億五千四百五十四萬四千元,較二○年計劃的實際開支多五千七百○五萬一千元,而預算執行率為百分之九十九點九。

現金分享近六千萬元退回未用

當中因時效已過而撥回特區庫房的歷年現金分享之餘款為五千九百○三萬元。有關數字剛好與陳總結提到的差一個零,未知當中是否有口誤,因每期現金分享計劃領取有效期為發放翌年起計三年。

委員會關注並冀政府解釋的還有:投資淨收益約八十三億,同比下跌兩成半;租金收益多五百多萬,同比增兩成四;特許的士執照收入增加近八成半,約一百二十萬;印銀紙費用十億元,較前年的三億九千萬元大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