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立勝妻兒:

按吳指示簽署文件

2022-12-15

【本報訊】初級法院昨續審訊工務局前局長李燦烽、賈利安以及商人涉嫌貪賄案。同為被告的吳立勝妻子潘暖荷及兒子吳驥年昨日先後出庭作供,均供稱按吳立勝的指示簽署文件。

案情指,第四被告吳立勝透過妻子第六被告潘暖荷,先後以低價出售兩個物業給第十二被告賈利安的家人,作為賈在名門世家建築規劃審批上提供方便的不法回報。控訴書指潘暖荷為直接共同正犯,以既遂方式觸犯一項「犯罪集團罪」、兩項「清洗黑錢罪(加重)」。

潘暖荷否認指控,稱因丈夫常年不在澳,只是按照他的指示,簽署有關文件,不清楚合同文件的性質,兩個單位在哪裡都不知道,又指從不過問及參與公司業務。

案情又指,第七被告吳驥年與被告吳立勝及關偉霖透過無償贈予方式,給予李燦烽名門世家一個價值港幣2020萬元的複式單位,作為李燦烽就任工務局局長後,協助「名門世家建築項目」後期審批及加快發出樓宇使用准照的回報。吳驥年被控一項「黑社會罪」競合「犯罪集團罪」,一項「行賄罪」以及一項加重「清洗黑錢罪」(加重)。

吳驥年否認指控,並稱是按父親吳立勝的決定去做,他只負責簽名,做什麼不知道,父親也不會告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