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法院大樓的
輪迴
2023-01-06
公共建設局早前表示,南灣舊法院大樓和龍嵩街前司警局大樓將改建為終審法院大樓,首階段建造工程已經判給,合約竣工期至2024年3月。
這意味着大樓將再一次蛻變。
這座位於南灣大馬路459號的大樓,屬被評定「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大樓建於1951年。據澳門文物網介紹,大樓高三層,具有折衷主義風格。門前多層石階,兩旁三層樓高的四根愛奧尼亞式粗壯石柱,均象徵政府的權力。落成初期曾被用作為多個政府部門的辦公場所,包括當時的財政廳、民政廳、經濟廳、公鈔局及法院,故有政府合署大廈之稱;其後,因地方不敷應用,上述機構相繼遷出;澳門回歸後,大樓正式被更名為初級法院;最後,初級法院亦於2003年遷出。
不少人或許認為,舊法院大樓的輪迴是由2003年開始。但其實,它的故事或許要由一百多年前說起。
前澳督官邸
自1623年有首位澳葡總督到澳門上任,多年來,多位澳督可謂「居無定所」。據《澳門總督官邸》所述,早期由於要負責防衛,所以多是軍官出身的澳督會在大炮台居住。到18世紀初,每逢新澳督到澳門履職,住處都由議事會為其安排,有時是大炮台;到大炮台因過於殘舊不適合居住時,議事會有時是租用別人的住宅,其中也曾試過是神父的住宅。而議事會往往由於租金成本,加上澳督的任期當時只有三年,所以經常僅為澳督安排一個簡陋的住處。
這局面一直到1767年才有所改變。當時的澳督沙丹耶(Diogo Fernandes Salema e Saldanha)向議事會提出興建總督官邸。但建成後尚未入伙,葡印總督已要求澳門議事會將之出售,並另行購買房屋作澳督官邸之用。議事會之後相中了南灣一位商人的一幢舊宅。雖然有一少撮人擔心澳督官邸設在南灣會受颱風影響,但方案最終獲議事會於1771年通過。據指,這是澳門史上首次澳督不用居住在大炮台或租用別人的住所,而這官邸的位置,大約就是今年的舊法院大樓。
然而,當時的澳督官邸相當簡陋,與南灣其他的歐洲富商大宅形成鮮明的對比。1837年上任的澳督邊度就曾為此向葡國女王投訴,要求將嘉思欄的修道院拆建改成新官邸。由於澳門議事會不想拆建修道院,於是提出修葺南灣官邸。這樣官邸又用了二十年,澳督也換了幾人後,1851年,基瑪良士上任。這位澳督任內,澳門開始實行賭博專營,加上苦力貿易盛行,澳門庫房水漲船高。同時,澳葡政府架構不斷擴充,基瑪良士於是在1859年下令重建南灣官邸。
《澳門總督官邸》提到,這次重建由基瑪良士按照自己的需要進行設計,也是唯一一座由澳門總督下令建築和設計的總督官邸。值得一提的是,1872年,即澳督歐美德任內,此官邸還接待過俄國沙皇之子、大公爵Alexis。根據歷史學者文德泉(Manuel Teixeira)神父的記述,俄國大公爵Alexis來澳遊玩期間,正是下榻南灣官邸。同是歷史學者的潘日明(Benjamim Videira Pires)神父也曾指出,這位後來登基成為亞歷山大三世的皇太子在訪澳期間,參觀過賈梅士洞(現白鴿巢公園)等地方,也欣賞過中國大戲,全澳多個炮台也鳴炮歡迎,當中當然少不了官邸前的聖伯多祿炮台,亦即今日歐華利前地的位置。
據《The Defences of Macau – Forts Ships and Weapons over 450 Years》一書所述,1775年一份文獻記述,聖伯多祿炮台有三門大炮,及至1835年的文獻顯示,該處已有三門銅炮兩門鐵炮,而1870年的資料顯示,炮台仍有用作鳴放21響禮炮,可見仍有運作。
然而,經歷1874年的甲戌風災和1875年的颱風後,官邸幾乎倒塌,澳葡政府於是租下不遠處的梅洛家族府邸,並逐步實行將政府辧公樓的功能從官邸分離。1884年,澳督羅沙將官邸遷到塞卡爾府邸(也就是今日的澳督府),並把司法財政官搬到南灣官邸,南灣官邸百多年來作為官邸的角色自此告一段落,並分擔政府合署大樓的功能,直到1946年被拆卸重建。而炮台也早於1934年因填海而被移除,已不留一絲痕跡。
舊法院大樓
1951年,政府合署新大樓(也就是現在的舊法院大樓)建成。那時正值獨裁政權薩拉查時期,故建築特色亦體現着權力。本地著名建築師呂澤強曾撰文指,從檔案資料的研究得知,大樓的圖則是1949年繪製,繪製者是工務局繪圖員(desenhador)李珠(António Lei),當時工務局局長是José Baptista工程師。呂澤強認為,大樓的設計方案極可能是在部門主管的指導下由繪圖人員繪畫。李珠的兒子李銘根(José Lei)1950年亦在工務局擔任繪圖員,因此在大樓建造工程中,李銘根亦可能參與了工作。至於大樓的建造工程,是由美國畢業的華人工程師周滋凡的公司承造,不幸的是,周滋凡的兒子在該工程期間因與工人發生爭執而失去生命。後來,李珠在1960年代末至1970年代曾在澳門開設工程公司,其子李銘根自1960年代則在香港當建築師,設計了澳門的莉娜大廈及香港文化中心等現代風格建築物。
及至1954年—仍是薩拉查時期—澳葡政府為慶祝澳門開埠四百年,於是在昔日聖伯多祿炮台的位置、當時政府合署前面,立起第一位來中國的葡國航海家歐華利的雕像。這個被視為是殖民象徵的雕塑,於1966年的「一二三事件中」受到破壞,在維修後又被重新立起,直到現在。
順帶一提,據本地藝團「風盒子社區藝術發展協會」最近一次講座介紹,舊法院原放有一尊意大利籍建築師夏剛志(Oseo Acconci,也就是愛都酒店壁畫的創作者)創作的「正義女神」(Lady Justice)雕塑。雕塑於1953年創作,現時屬澳門終審法院藏品,並於澳門藝術博物館的展覽「澳門現代風前奏」中展出。
文化場所之爭
建築不斷輪迴的生命似乎也在不斷與城市的發展共鳴。2003年,初級法院從大樓遷出;2005年,時任行政長官何厚鏵在施政報告中宣布,政府決定興建一座綜合性的大型中央圖書館,「以回應市民自我增值、提升文化素養和充實閒暇時間的新需求」;2007年,特區政府決定以南灣原法院大樓作為澳門新中央圖書館選址;2008年,文化局特舉辦「澳門新中央圖書館建築概念設計邀請賽」,有指得獎者是負責前期諮詢工作的工程規劃公司的職員,有利益衝突之嫌,後廉署對相關發出勸喻。
之後,有關項目一再延後。及至2011年,文化局將該大樓重新開放作展覽場地,並於翌年開始用作表演場地,逐步開放讓藝團使用。2014年,舊法院大樓臨時黑盒劇場啟用。由於是免場租,加上空間使用靈活,且地點交通便利,逐漸成為藝團展演的熱門地點。根據澳門年鑑的數據顯示,舊法院黑盒劇場2016年的演出場次為124場,及至疫情前的2019年已上升至超過160場,作品數目也於2016年的22個,增加至2019年的39個。
然後2016年,文化局表示,爭取於該年透過公開投標開展新中圖的深化設計,希望2018年完成設計,預計新中圖建築工程費約為9億元,但沒述及新中圖落成的時間表。社會旋即出現不少迴響,認為選址並不合適。之後政府擱置計劃。2020年,即新一屆政府上場首年,政府宣布經充分評估後,對過往考慮將舊法院大樓改建為新中央圖書館的計劃作出調整,舊法院大樓將保留原貌,留予司法機關使用,初步建議供終審法院和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使用,而興建新中圖則有其他考慮選址。
而公建局於2022年10月表示,據設計方案將保留舊法院大樓並按新功能重整部分空間,同時加固結構及內部裝修;前司警大樓則保留東翼部分的沿街立面,其餘部分將拆卸,改為興建包括樓高3層及地庫1層的新大樓。項目將分兩期實施,首期為新大樓的基礎、地庫及外牆支撐,包括拆卸前司警大樓及保留東翼大樓部分沿街立面,並作基礎樁及地庫一層的建設工程等。
建築的生命
因為疫情的爆發,這座大樓在去年也屢屢成為核酸檢測站。建築的故事、建築的面貌、用途往往與社會的情況息息相關,密不可分。南灣大馬路459號這位置,也因而由商人的住宅,變成澳督的官邸;由澳督的官邸,變成政府合署,再被拆,再發展,再屢經社會爭議變成今日的用途。而這些經歷與記憶都是建築的豐富與寶貴之處。建築的不斷輪迴,也正是社會一層一層的年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