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長核准三部門服式

2023-03-21

保安司司長批示截圖

【本報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昨日刊出三份保安司司長批示,核准三個部門的服式。

第30/202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核准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執行職務的屬治安警察局和消防局本身編制以及海關關員編制的人員所使用的標誌的式樣、描述和其他特徵。批示列明,在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執行職務的人員使用襟章,其中所包含標誌的式樣載於本附件表內。

襟章:盾形,佩戴於夾克式上衣、針織衫、襯衣及禮服上衣的右邊胸部位置,除穿著針織衫或孕婦裙時可直接固定於衣服上外,穿著其他制服時,先固定於黑色或白色配件上。襟章以金屬製成,在淺藍色的盾形徽內有一條金龍,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徽內圓部分置於金龍的兩爪之間;金龍由五團紅色火焰圍繞,腳邊有三朵白雲;在龍的上方寫有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中文名稱全名,下方則寫有對應的葡文名稱縮寫,均為黑色。襟章尺寸高約五點五厘米,闊約四厘米。

第29/202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核准懲教管理局獄警隊伍人員、為進入獄警隊伍職程高級警長職級的警官培訓課程的學員及為進入獄警隊伍職程警員職級的職前培訓課程的學員的常服及禮服的特徵、式樣、組成物品、配件及使用規則,獄警隊伍人員的特別制服的式樣及其名稱,獄警隊伍的標誌及徽號的式樣、描述和其他特徵,以及獄警隊伍人員的個人裝備及其名稱。

第31/202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核准屬消防局人員編制的人員、為進入消防局人員編制的消防官培訓課程的學員以及保安學員培訓課程的學員所穿著的常服及禮服的特徵、式樣、組成物品、配件及使用規則,消防局人員的特別制服的式樣及其名稱,消防局人員、消防官培訓課程學員以及保安學員的標誌及徽號的式樣、描述和其他特徵,行為功績徽章的式樣,以及消防局人員的個人裝備及其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