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會三讀通過廢除強制死刑

2023-04-04

香港中通社4月3日電 馬來西亞國會下議院4月3日通過《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案》三讀,正式廢除原本規定強制死刑的七項法令。

在新的法律下,法官可酌量判處謀殺罪犯死刑,或者監禁不少於30年及不超過40年,另加鞭笞不少於12下的刑罰。

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善)副部長藍卡巴星當日提呈備受關注的《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案》二讀。這項法案共有10名朝野國會議員參與辯論,並以聲浪表決通過二讀和三讀。

藍卡巴星為該法案進行總結時說,他相信法官在被賦予裁量權的情況下,將會對個人死刑或判決一事做出公平裁決,讓受害者和其家屬有合理的交代。

他強調,廢除強制死刑不意味死刑不復存在,新法案主要是賦予法官裁量權,以根據罪犯的罪行作出適當的判決,包括在認為必要時判處死刑。

首相署是於3月27日在國會下議院提呈《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案》一讀,法案廢除七項法令下的強制死刑,包括刑事法典574法令、1960年軍火法令(206法令)、1971年軍火(增刑)法令、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234法令)、1961年綁架法令(365法令)、2010年商業策略法令(708法令),以及刑事程式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