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被控煽動罪 案件首次提堂

2023-09-20

【中新社香港9月19日電 】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19日暫控一名46歲男子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當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18日上午,國安處於紅磡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該名男子,他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警方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通過社交平台持續發佈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要求制裁政府人員及煽動使用暴力等。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該名被捕男子的住所,並檢獲曾用作發佈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信工具。

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兩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