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回應福隆建築可裝臨時節慶裝置博企早有溝通

2023-10-06

過百年歷史的福隆新街文物建築被鑽孔、植入「拉爆螺絲」再受「鋼絲繩」拉扯。

【本報訊】為了掛上裝飾,博企向福隆新街的文物建築鑽孔、植入「拉爆螺絲」等,有市民質疑保護文物的法律條文如同「橡筋」。文化局廳長蔡健龍回應,經評估,福隆新街可以安裝招牌、廣告、宣傳品、臨時節慶裝置,博企事先已與文化局溝通。

有聽眾在昨早的澳門電台節目提出,為了懸掛燈飾,福隆新街兩旁逾百年建築物的磚柱被鑽孔,被植入「拉爆螺絲」後安裝「不鏽鋼」構件,兩邊構件之間再有粗的「鋼絲繩」拉扯。他提出,就算建築物不會因此倒塌,但拉址可能產生裂痕,由此滲水。並問:這就是保護?這不是破壞?

「文化局保護文物嘅準則係點?州官放火就得,百姓點燈就唔得!」該名聽眾提出,媽閣街的文物建築(鄭家大屋)牆體被車輛「揩花」則被視為很嚴重,當局又話「要拉要鎖要罰錢」。

文化局文化遺產廳廳長蔡健龍主動致電節目回應,福隆新街是被評定的不動產(文物建築),被評定的不動產類別為「建築群」。福隆新街過去是一條商業街,其實與新馬路、板樟堂一帶的商業建築相同。經過文化局評估,可以安裝招牌、廣告、宣傳品、臨時節慶裝置。

「我哋呢次其實為咗配合一個社區活化項目,營造整個街區嗰個氛圍、節日氣氛。」蔡健龍續指出,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與文化局溝通後,可以安裝燈飾;前提是必須確保穩固、安全,且不會對建築物造成太大影響。

蔡健龍補充,經過評估,燈飾的固定構件「安裝」在立面的柱位。同時,懸掛燈飾的數量不可太多,燈飾必須輕質,固定構件的顏色必須與牆身協調。而且,在颱風到來之前,必須卸下燈飾,以免大風導致建築物受到影響。

被問文化局如何為活化文物建築把關,蔡健龍回應,文物有不同價值,要視乎價值的組成部份。例如:廟宇、教堂,價值的組成部份是整體,包括當中的活動,甚至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必須保護;但是,一些商業街以往都有商業行為,這些可以注入適當的功能,造出活化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