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完成討論鄰近沙梨頭海邊街一土地規圖

2023-10-12

城規會昨午完成討論「位於鄰近沙梨頭海邊街之土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

【本報訊】一幅可能早在一九二零年代已經存在的土地,其首次登記卻在一九八八年。工務局發出相關地段的規劃條件圖前,會否確認土地屬於合法持有?工務局局長黎永亮表示,工務局不是負責處理土地業權問題,發出規劃條件圖的資料由物業登記和地籍資訊的部門提供。

不用一個小時,城市規劃委員會昨午完成討論十五份私人工程規劃條件圖草案。其中一份草案涉及「位於鄰近沙梨頭海邊街之土地」(編號:93A115)。相關地段的物業登記書面報告(查屋紙)顯示,土地的首次登記於一九八八年,為私有產權地,性質是農用地。究竟,一九八八年之前的土地狀況如何?

土地工務局局長黎永亮回應傳媒提問時首先表明,手上沒有一九八八年之前的土地狀況相關資料。同事是按照物業登記和地籍資訊編制規劃條件圖草案。被問及會否覺得奇怪,會否確認土地屬於合法持有,黎永亮回應,工務局不是負責處理土地業權問題,資料由物業登記和地籍資訊的部門提供。

上月,工務局公示上述土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期間,收到一份意見表。

相關意見提出,林茂塘和提督馬路一帶曾是廿世紀澳門半島前期和中期的造船業重地。本次規劃條件圖草案涉及上述地區最後一座工業遺址。特別是,林茂塘一帶仍有一些與本澳過去造船業息息相關的「歷史遺物」,例如:舊碼頭、造船工會會館及造船工人子弟學校等。「因此,若能證實該地段和造船業有關連,除了能提供主要的社區歷史和獨特性的文化價值外,還具有把舊日澳門造船業的脈絡打通的具大潛力,使澳門近代歷史能更立體,也能和近期活化的荔枝碗船廠相呼應,串連出一部完整的澳門造船工業史。」

該意見建議,配合正在進行的「北區-1」詳細規劃,按區域需要考慮該處的用途配置;連同附近有關造船業的建築場所,梳理串聯出澳門半島整體造船工業的變遷;以「集合」的方式保育澳門半島現存的海岸運輸和工業遺產,回應澳門在歷史及現代中,作為港口城市的城市環境。

工務局的人員介紹草案時表示,之前已經諮詢文化局的意見,得到的回覆是相關地段不屬於被評定或待評定不動產及緩衝區。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梁耀鴻回應委員詢問時也表示,該局參考其他職能部門的意見,若有需要保留、保護、展示遺跡,都會加入規劃條件圖草案。

至於約半土地需要交給政府開通道路,黎永亮重申,早已制訂整個林茂區域的規劃,今次都是按照上述規劃列明業權人交出土地開通道路。

另外,城規會討論「位於鄰近高可寧紳士街之土地」的草案(編號:89A017)。二零二零年規劃條件圖列明土地用途是獨立別墅,車輛出入口通道最大寬度為八米,最新草案卻沒有這項要求。

城市規劃廳廳長梁耀鴻回應委員時表示,相關土地將建「P級」樓宇,按第42/89/M號法令,沒有強制在地段內設置停車位。若業權人將來提出設置停車位,工務局便會交給交通事務局分析出入口通道的設置。

按照規定,「P級」樓宇高度不超過九米。二零二零年規劃條件圖列出的限高就是九米,意即九米限高不是今份草案新的規定。

至於「吉慶巷十八至二十號」的草案(編號:2015A005),有委員關注,二零二零年規劃條件圖的限高是十二點四米,今份草案的限高是二十點五米,為何有此改變?

梁耀鴻回應,在新的防火安全技術規章頒布後,針對不同樓宇有不同高度規範,商業樓宇與居住樓宇高度不同。今次編制草案給予吉慶巷十八至二十號四種土地用途(H2類居住/C1類商業/C2類商/TD1類旅遊娛樂),該局按照許可用途的最高高度訂定樓宇限高。

關於「位於鄰近孫逸仙博士大馬路之土地-氹仔」(編號:91A276),梁耀鴻回應委員時表示,現在相關地段的油站屬於臨時性質,一旦按照規劃條件興建樓宇,便會取消;有待編制「詳細規劃」時分析需否後補油站及後補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