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安全商戶及業權人具責任

2023-11-02

【特稿】10月中上旬,一名途經水坑尾的女途人被招牌墮下擊傷,飛來橫禍。在本澳大街小巷,招牌林立,也有於建築物外牆安裝的冷氣機、冷氣機架等,有部份已經因為承租商鋪的遷出,人去樓空後,招牌、冷氣機、排氣管等因為日久失修,成為計時炸彈,對途人安全構成影響。不管物業是否在使用狀態,業權人都應該定期檢查外掛物是否安全穩固,構建安全社區。

本澳的長期廣告及招牌,需要向市政署申請准照,以及作定期檢查,申請人亦必須購買裝置宣傳物及廣告物的民事責任保險;若在文物建築及緩衝區內裝設廣告招牌,需先經文化局評估並發出意見,方可實施有關的安裝工作,違法張貼或裝置物品,最高可被科處澳門幣50萬元罰款。但市面上,往往出現當商戶退租後,廣告及招牌處於乏人理會的狀況,風吹雨打、日久失修,久而久之對途人安全構成潛在危險,成為了社區安全的計時炸彈,隨時會下墮,危及途人或途經的車輛安全。除了安裝、更換內容需要向市政署提出長期廣告及招牌申請,若長期廣告及招牌不再使用,同樣需要提出取消申請,由於在申請長期廣告及招牌准照的保證金並不高,有不少申請人沒有為其當安裝的廣告及招牌辦理取消。遺留下來的廣告及招牌,只好待業主或新手租客自行清拆。市面上,可以看到不少空置商鋪外掛著上手商戶的廣告/招牌,並未有因為該商戶的退出而被清拆。市政署有恆常性地巡查市面的廣告/招牌,但部份外牆外掛物,如冷氣機及支架、排氣管等,可能並非市政署的職權管理範疇,相關物件,日久失修時同樣會對途人安全構成安全隱患。

一旦發生物件下墮意外,對途人和業權有人均會構成損失,若是大廈外牆剝落對途人、行車等構成意外,大廈的業主均需負上責任。由於疫情下,有不少商戶結業,商鋪丟空較長時間,加上近兩年降雨量較多、每年都有數個颱風吹襲本澳,會加劇相關外掛物的老化,市政署應該加強廣告及招牌的巡查,對空置的商鋪,向業主發出檢查廣告及招牌,以及冷氣機和支架的檢查通知,責成物業持有人檢查相關外掛物,以保障公眾安全。

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