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527號
2023年11月20日
星期一
渡船街一號
今朝更好看?
2023-11-20
【特寫】「渡船街一號」的建築物再在網絡引起關注。相關地段原有一座接近百年的別墅式住宅,二零二零年的規劃條件圖規定,新建築之外觀設計須參照原有建築之風格,且在工程計劃草案及建築計劃階段須聽取文化局的意見。
對此,見過新建築物的市民在網絡留言:「邊忽有參照」;「建築物是垂直向上的,風格一致」;「真心想知文化局畀咗咩意見,相關文化局職員到底有冇從專業角度認真審批,定係走個流程閉眼畫者龜就算」。
「渡船街一號」建築物早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受到關注。二零一二年五月,工務局發出文件標明保留現有建築;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工務局卻發出拆卸准照。發展商把建築物拆卸大約三分之一,工務局才在公眾關注下叫停。
二零一五年,文化局建議將「渡船街一號」建築物列為法定文物,並啟動公開諮詢;發展商表明,一旦列入「文物清單」,將向政府追討賠償。最終,「渡船街一號」建築物沒有定為法定文物。
列為法定文物的諮詢文本列出「渡船街一號」建築物的價值。當中提及,建築物落成接近百年,內外裝飾及建築構件大部份依然保留初建時的藝術風格特色,是當年流行、遍地開花的別墅式住宅的典型例子。
二零一七年,工務局公示「渡船街一號」建築物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參照文化局意見,建議保留及按原來外觀(立面及屋頂)來修復現有建築物。草案不只得不到業主同意,也得不到城市規劃委員會認同,退回工務局重做。
二零一八年,工務局再次公示規劃條件圖草案,在文化局不再發表保育意見下,容許拆卸全幢建築物。縱使如此,亦須參照原建築之風格設計新建築的外觀,且聽取文化局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