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533號
2023年11月27日
星期一
《控酒法》已生效 慎防觸犯法例
2023-11-27
【特稿】《控酒法》於11月5日起生效,此法下,禁止向未成年人士(18歲以下)提供酒精濃度為1.2%以上的酒精飲品,並設有相應的罰則。在《控酒法》生效後不久之第70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舉辦期間,一名未成年賽車手勝出比賽後在頒獎台進行香檳祝捷儀式時,隨即飲用了手上香檳,被網民質疑,違反與同月生效不久的《控酒法》,主辦單位更是難辭其咎,藉事件,政府不同部門、社會都應該吸取教訓,避免細節處成為敗筆。
該事件最初在本澳網上社交平台的討論區被網民發現,在社會督促下,《控酒法》的主力執法部門衛生局隨即向大賽車組委會提出調查,這事件,被網民和市民認為,犯上這種低級錯誤,出現在官方組織的大型國際盛事上,鬧出國際級新聞的程度。筆者認為,正正帶出,《控酒法》生效之初,可能會存在這種疏忽造成的意料之外情況,組委會未有考慮及預計到,可能會有未成年賽車手會登上三甲,以及過往原來習以為常的事,在今年這個時候已經觸犯了法律;幸好組委會反應快,又願意在錯誤中成長和吸取教訓,在隨後的賽事中,準備了不含酒精的汽泡酒供未成年車手獲獎時祝捷之用,避免重轁覆轍。藉事件,政府不同部門、社會都應該吸取教訓,避免細節處成為敗筆。在不同的活動和場合,都要注意到,《控酒法》已生效,不能向未成年人士提供該法律規範或以上的酒精濃度飲料,即使是公開的慶祝活動、私人活動/聚會,都不能出現此情況。主辦活動的單位/籌委/人士,要細心檢討活動中的環節有否存在可能觸犯法律的誤區或存在疏忽,誤墮法網。
《控酒法》規定在開放予公眾使用且不論其所有權的地方內銷售、提供及飲用酒精濃度在1.2%以上的飲料的限制,包括:設定禁止銷售、提供及飲用酒精飲料的地點、禁止向未成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禁止以任何遠距離方式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等;亦訂定販售酒精飲料場所應遵守的規範及售賣方式等,以避免未成年人過早接觸酒精飲料。衛生局在《控酒法》生效前已經開展了電子媒體和不同渠道的宣傳,亦在生效當日巡查超過8000多間不同的場所和作出該法的宣傳,提醒業界、市民,《控酒法》已生效及相應的法律要求。未成年人士可以輕易接觸酒精的販賣場所,例如超級市場,在酒精飲品前貼上了警告標語,提醒消費者要注意《控酒法》已生效。即將進入回歸日、聖誕節、冬至、除夕倒數和元旦等普天同慶的日子,比較多公開活動、私人聚會,《控酒法》的宣傳不易放緩,在上述日子前,需要加強宣傳和巡查力度,與餐飲、零售業界、配送行業溝通,了解《控酒法》法生效後至今的執行情況,就相應的情況調節宣傳力度和手法、作出相應的執法以取締違規情況等,讓《控酒法》順利落地,起到立法的預期目的。
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