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下屆立法會選舉做好工作

2023-12-21

【特稿】立法會於12月初細則性通過修《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法案,旨在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澳。距離下屆立法會選舉尚有一年多,政府應該及早作出相應宣傳,為下屆立法會選舉工作的進行作好前期鋪墊。

現屆立法會(第七屆) 議員任期由2021年至2025年,由33名議員組成,其中:由直接選舉產生14名、由間接選舉產生12名、由行政長官委任7名。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期間,有參選人被取消參選資格。為進一步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上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完善和優化立法會選舉的管理流程,特區政府在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並充分考慮本澳的實際情況後,行政會2023年於11月10日完成討論《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法案,包括確保資格審查程序順暢運作的機制,將資格審查的標準法定化,訂明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下稱“國安委”)負責審查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並就不符合條件者向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發出具約束力的審查意見書。對於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根據國安委的審查意見書作出的決定,不得向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提出聲明異議或向法院提起司法上訴。以及建議立法會議員候選人在被提名當年或之前的五個曆年內曾依法被判斷為不擁護《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其提名將不被接納。

興此同時,加強遏止違規行為及優化選舉流程,明確每名選民只可簽名組成一個提名委員會,且當出現重複簽名組成多個提名委員會時,其簽名均屬無效。訂明公然煽動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廢票行為,將構成刑事犯罪。和完善違規公佈民意調查結果的罰則,將處罰對象由現時僅限於社會傳播、廣告或民意測驗機構或企業,擴展至任何個人及實體。完善透過商業廣告的宣傳工具進行宣傳的罰則,將處罰對象擴展至委託社會傳播或廣告企業進行競選宣傳的人士,並將禁止商業宣傳及禁止競選宣傳的期間保持一致。及將禁止宣傳期間的起點提前,禁止宣傳期的起點修改為自提交候選名單的期間屆滿日翌日等。

由於在加強遏止違規行為及優化選舉流程上有不少修改,該法案在立法會細則性討論期間,有議員提出希望政府可以加強相關的宣傳,減低居民、選團、參選人、候選人等誤墮法網的機會,尤其是提名人不能重複提名、訂明公然煽動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廢票行為,將構成刑事犯罪、禁止宣傳期間的起點計算期等,讓坊間居民、選民、有意參選人、選團都有所了解,也能避免因為社會對新的法不了解,出現怕麻煩、怕違法而避免或不敢參與與立法會有關的活動,令選舉氣氛受到影響。距離2025年下屆(第八屆)立法會選舉尚有一年多,如議員所建議,提早出有關方面的宣傳,提升居民對選舉制度的認識、自身權益的了解和保護,正面處理問題,比起以訛傳訛、人云亦云的誤解好。廉署可以先開始推廣廉潔選舉文化,由特區政府或法務局負責制作和宣傳《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法案的重點內容,為下屆立法會選舉提前做好普法、宣法、教育的準備工作,以利下屆立法會選舉順利開展,提升選舉氣氛和社會參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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