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違反國安法等案續審

控方宣讀三項控罪

2024-01-03

【香港中通社1月2日電】(記者 徐嘉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旗下三間公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等案,1月2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控方宣讀三項控罪,黎智英否認全部控罪。

當天審訊的四名被告為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要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共三罪;其另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則獲存檔法庭。

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要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由3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李運騰審理。

當天上午10時許,黎智英身穿深藍色西裝在4名懲教署人員看守下,步入法庭的犯人欄。

控方宣讀各項控罪後,被告否認全部控罪。

案件在去年12月18日正式開審,19日及22日分別為第二及第三天審訊。案件預計審理約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