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遇騙不滿調查審理結果

七旬漢縱火報復司警檢察院被捕

2024-01-16

七十歲男子疑不滿司警局和檢察院對他的被騙案件審理作出連環縱火被司警拘捕。

司警局停泊車道遺下燒焦的紙張。

檢察院門口鐵閘被燒黑。

鐵閘下遺下曾盛載火水的膠樽。

司警撿得用作縱火的打火機。

【本報訊】一名七十歲本澳男子,一年前曾遇投資詐騙損失八十萬元後,疑不滿司警局的調查及檢察院的審理結果,前日下午帶同易燃液體先後到司警局和檢察院縱火,並準備再到其他政府部門和特首辦縱火,司警局迅速於疑犯再往其他地點縱火途中將之拘捕。他承認對社會不滿而犯案。

被捕的本澳男子姓李、七十歲,涉嫌縱火移送檢察院處理。李於二零二二年曾被朋友遊說合作投資生意,被騙八十萬元,司警據報拘捕疑犯並移送檢察院處理。

前(十四)日下午二時二十五分,新口岸司警局總部保安員發現警車停泊通道,一輛警車旁邊有紙張著火,立即取水將之撲滅,事件中並未波及車輛及其他物品,地上遺下燒焦的紙張及報紙,司警員檢察院地面遺下易燃液體曾經燃燒痕跡。至三時零六分,司警局接獲檢察院職員通知,門口鐵閘曾經著火,但已被撲熄。司警員到場發現檢察院鐵閘部分被燒黑,地面遺下一膠樽,檢查相信曾用作盛載火水。現場亦遺下沾有火水的毛巾。

司警相信兩宗事件針對政府部門,十分重視並立即展開偵查,迅速鎖定兩宗案件同為李姓男子所為,並發現李犯案後到附近的油站購買了一樽三升重的電油,然後乘搭巴士離去。司警員於下午三時四十分,在關閘巴士總站截獲剛落巴士的李,在他身上撿得該樽電油和一個打火機。

李供認因不滿年前被詐騙後司警對案件的調查和檢察院的審理,亦因事件對社會不滿。故他到司警局和檢察院縱火,並準備再往二區警司署,海關總部和特首辦等縱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