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續議公購法

2024-02-08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委員會昨繼續細則討論及分析《公共採購法》法案。立法會第一常委員會主席李靜儀表示,委員會對於判給和招標程序、諮詢標的招標等作出關注,同時提出對於細金額的諮詢標和財貨服務引入簡易程序,以便執行有關工作。

李靜儀昨於會後表示,委員會昨主要就《公共採購法》法案中的投標書

開標和評標委員會、招標程序、集中採購等作出討論。有委員關注到限制競爭行為的狀況、以及提出在整個招標程序各環節中人員不應重疊,以更好體現公平性,另檢察院代表在不同金額招標過程中的監督角色,將來如何規範等。

她續指出委員會對於判給工程和服務的招標程序中的考量準則,包括價格、經驗、技術、交付日期、質量等因素的細化考量標準;在以最低價判給中,評標委員會對異常低價標書的處理有何考量標準。還有提出到,對於細金額的諮詢標和財貨服務引入簡易程序,以便執行有關工作,以及關注到競爭性談判中的步驟、操作指引。

第一常委員會將於農曆新年後繼續討論該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