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續審稅務法典

2024-07-19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邀請財政局及其他部門政府代表列席分析及討論《核准〈稅務法典〉》法案會議,聽取政府代表介紹該法案的最新工作文本。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據政府代表會上指,現階段透過《稅務法典》只適宜對稅務事宜作出規範,其他規費程序,例如財政局以外其他政府部門所徵納的規費,未適宜透過該法案作出規範。

今輪為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第三輪審議該法案。黃顯輝指,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常會與政府完成了該法案的第二輪審議工作,並於二零二三年六月有較成熟的工作文本,而當時政府代表指,需要聽取政府法務部門意見,事隔一年,昨與三常會就該法案作新一輪討論,並將於今月底前,向三常會提交該法案的序言法工作文本。

他指,新工作文本中,將原有文本中的稅務體制分拆為準則及稅務法律秩序兩編;另據政府代表會上指,現階段透過《稅務法典》只適宜對稅務事宜作出規範,其他規費程序,例如財政局以外其他政府部門所徵納的規費,現未適宜透過該法案作出規範,主因是其他部門徵收規費上透過單行法,組織法等作出相應規範。此外,經聽取三常會意見後,法案中增加了電子地址的法律效力,即稅務行政當局的專用電子平台及由納稅主體指出,並經稅務行政當局確定的電子地址,均視為稅務住所;又對稅務居民作出界定。

三常會下週再邀請政府代表就《核准〈稅務法典〉》法案繼續展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