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近石排灣馬路規圖有反對意見

2024-09-04

【本報訊】城規會今午將會討論五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其中一幅土地位於石排灣公屋外圍,鄰近石排灣輕軌站。當局建議土地用途為居住、商業、旅遊娛樂,將建樓宇限高為海拔九十米。

土地工務局早前按照法律公示一批規劃條件圖草案,並收集意見,其中,「位於鄰近石排灣馬路之土地-路環」(編號:92A129)收到最多反對意見。

今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列明,相關地段的土地性質為租賃批地,批地合同是一九七六年十月十四日公證契約,土地面積為九千零四十五平方米。

最新草案建議土地用途為H2類居住用地/C1類商業用地/C2類商業用地/TD1類旅遊娛樂用地。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海拔九十米,最大許可地積比率為十,最大許可覆蓋率為百分百。

草案建議,約二千六百零八平方米土地用作公共街道用途,應被騰空及歸入國有公產土地。土地承批人應負責設計及建造有關工程,有關計劃須先經工務局審批。

經過十五天收集意見,工務局收到七份意見表。

有「代表社區居民」的意見提出,石排灣社區目前面臨著室外康樂設施嚴重不足的問題,建議未來的土地利用應該優先考慮設置自由波地、多功能戶外體育用地或室外泳池等康樂設施。

該意見也提出,根據了解,相關土地自判給以來已超過五十年,但至今尚未按規劃加以利用,是否應按《土地法》宣告判給失效。建議相關部門重新審查判給情況,以便釋放土地資源,讓其得到更有效的利用。

對於草案建議的其中一個土地用途為TD1類旅遊娛樂用地,有意見提出,石排灣社區一直以來維持著一種安靜舒適的生活環境。如果娛樂設施建成,這種平靜的生活氛圍將被打破,對居民的居住體驗造成嚴重影響。

不過,也有意見看來是認同草案,該意見提出,石排灣附近商業設施缺乏。為加快社區發展,建議建造大型商業設施,除了商業寫字樓外,還應建造商場、商舖,引入各類日用及餐飲品牌,方便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