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M電訊服務特許合同延至明年九月底

2024-10-24

政府與澳門電訊簽署合同再延長特許經營

【本報訊】《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原訂在二○二一年結束,但經過現屆政府再三與澳門電訊簽署合同,特許已經延期至明年九月卅日。最新的補充合同要求澳門電訊於本月內提交原合同所指的資產及投資的財產清冊予政府審批。

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電訊有限公司(COMPANHIA DE TELECOMUNICAÇÕES DE MACAU S.A.R.L.)的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原在上月卅日結束。上月十九日,行政長官賀一誠簽署行政命令,授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簽署涉及《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補充合同的相關文件。之後,政府沒有說明補充合同的內容。

九月三十日,有記者向羅立文詢問補充合同的內容,他回應,那不是簡單的事,而是複雜的事,程序進行中,不方便透露更多,將來有消息便會公布。對於記者追問是否再續約,羅稱:「我話咗多一句都唔講。…… 你唔好再問,我唔會答你。……」

昨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出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簽署合同的摘錄。那份補充合同是在上月卅日繕立。補充合同的第一條列明,《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延期至二○二五年九月卅日。

補充合同第二條列明,《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所指的資產及投資在特許期屆滿時均納入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財產。在移轉納入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財產時,澳門電訊有限公司須確保該等財產的完整性,並處於良好運作、保養及安全狀況。

而且,所有與第二條的規定相牴觸的《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條款均視為終止適用。

補充合同第三條規定,澳門電訊有限公司須於本月卅一日之前提交《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所指的資產及投資的財產清冊予政府審批,清冊應包含該等資產及投資的更新和優化情況的說明。

二○○九年簽署的《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列明,特許於二○一六年十二月卅一日終結,可自動續期五年,至二○二一年十二月卅一日。

二○二一年,雙方簽署附錄合同,把特許合同延期至去年十二月卅一日。今年初,雙方簽署補充合同,再把特許合同延期至今年的九月卅日。今份補充合同則把特許合同延期至明年九月卅日。以上三份合同均在羅立文任內簽署。

去年十二月,政府向兩間電信公司短續固網牌多九個月。今年一月,郵電局局長劉惠明提及,各方的期望是讓電信特許資產能更公平地被其他營運商或持分者使用,故當局希望利用續期的九個月時間,能安排好全部有關特許合同中有關特許資產之使用,完成相關改革工作。她呼籲給予「少少時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