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鼓勵運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收回收購存量閒置土地

2024-11-12

【香港中通社11月11日電】 中國自然資源部11日發布通知,鼓勵積極運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加大收回收購存量閒置土地力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並提出6點注意事項。

其一,各地運用專項債券資金收回收購存量閒置土地過程中,要積極做好地塊篩選和項目儲備,推動專項債券資金加快落地,切實做到規範操作、有章可循、從嚴管理、精準高效。

其二,使用專項債券資金用於收回收購土地,應由納入名錄管理的土地儲備機構具體實施。

其三,優先收回收購企業無力或無意願繼續開發、已供應未動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

其四,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依託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系統中的處置存量閒置土地清單摸清底數,根據需要向社會發布收回收購土地徵集公告,綜合考慮企業意願、市場需求、地塊條件等因素,確定擬收回收購意向地塊和時序安排,分批納入土地儲備計劃,優先申報使用專項債券。

其五,定價機制上,由土地儲備機構委託經備案的土地估價機構,對擬收回收購地塊開展土地市場價格評估,相較企業土地成本,就低確定收地基礎價格。市、縣處置存量閒置土地協調推進機制或土地出讓協調決策機構根據市場形勢、合同履約情況等,集體決策確定基礎價格下調幅度,經與土地使用權人協商一致並經公示無異議後,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確認。

其六,收回收購的土地原則上當年不再供應用於房地產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