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個康復十年規劃將就建築障礙消除修法

2024-12-03

【本報訊】議員何潤生及梁安琪就本澳無障礙環境建設及相關的普及教育工作作口頭質詢,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回應時表示,工務部門一直以來都要求有關工程計劃須符合第9/83/M號法律《建築障礙的消除》的規定,特區政府近年已就附設商場及娛樂設施的大型工程項目,向企業提出及鼓勵其按《澳門特區無障礙通用設計建築指引》內的無障礙要求進行設計。她透露計劃於下一個《康復服務十年規劃》時,就《建築障礙的消除》作出修法。

梁安琪指,關於審計署於今年九月公佈《視障人士的無障礙步行設施》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發現小組在規劃、執行、彙報等工作上均未如理想,強調本澳無障礙設施呈現碎片化、分散化的情況。她希望當局能夠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以更好地推動無障礙社會的實現。何潤生反映,《建築障碍的消除》已經沿用四十年,早已不合時宜,而且該法律主要針對肢體殘障人士,未能滿足視障、聽障等不同殘疾人士的需要。隨著社會進步和發展,人口老齡化和家庭結構的變化,無障礙設施和通用設施已非單純服務殘障人士,長者、孕婦或手抱嬰兒者等都有機會用到,無障礙環境的規劃設計已結合通用設計相關理念。然而,《澳門特區無障礙通用設計建築指引》只具參考性質,並不具約束力,沒有規範私人工程必須設有無障礙設施,顯然未能適應澳門社會發展需要,甚至未能跟上國家發展進程。希望特區政府加強推動無障礙社會建設。多名議員亦批評,《建築障礙的消除》的規定多年沒有作出完善,而《指引》亦沒有約束力,令坊間無障礙建設未能回應需求,促請政府透過修法,推動無障礙建設的真正落實。

歐陽瑜表示,特區政府訂定《二零一六至二零二五年康復服務十年規劃》,相關的工作涉及不同的施政領域、執行部門的各項專業範疇,未來會先做十年大框架、方向性規劃,再隔每兩年就細緻規劃作檢 討和優化,並計劃於下一個十年規劃時,就《建築障礙的消除》作出修法。對於審計署於今年九月公佈的《視障人士的無障礙步行設施》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康復服務十年規劃跨部門策導小組接納報告的意見,各部門會重新檢視及落實方案的執行情況。策導小組正開展下一階段康復服務十年行動計劃的規劃和籌備工作,將進一步從需求與成效方面進行規劃和評檢,在可行條件下盡量具體化各項方案的內容。同時,策導小組內各部門亦正商討優化各項方案的進度監督、工作匯報和達標評估等工作,並透過加強與各部門及其監督實體的溝通,設立相應的機制,強化監督各項方案的實際進度及成效,適時按需要對方案的執行作調整。

她續指在無障礙環境建設方面,特區政府訂定的《澳門特區無障礙通用設計建築指引》已列入公共工程的設計要求,公共部門在新建或改建的公共建築及公共道路工程,均已全面落實《指引》的內容。在私人工程審批方面,工務部門一直以來都要求有關工程計劃須符合第9/83/M號法律《建築障礙的消除》的規定;至於上述《指引》,現階段對一般私人工程屬自願遵守性質。然而,特區政府近年已就附設商場及娛樂設施的大型工程項目,向企業提出及鼓勵其按《指引》內的無障礙要求進行設計,均獲積極配合落實。在各公共部門及業界的努力下,各類具條件的公共建築和私人工程亦陸續按照《指引》增設及完善無障礙設施,當中包括對外接待環境、公共道路、休憩設施、公共洗手間、商場及娛樂設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