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848號
2024年12月05日
星期四
澳聞集納
2024-12-05
醫務委員會舉行第六屆第四次全體會議
△日前醫務委員會舉行第六屆第4次全體會議,會議由醫務委員會羅奕龍主席主持,介紹本澳精神健康服務情況及對發佈非本澳舉辦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資訊的優化構思,並邀請相關項目負責人進行講解,藉此收集各委員意見。
羅奕龍主席在會議上表示,在《健康澳門藍圖》和精神衛生委員會的工作框架下,衛生局正加強社區醫療醫生對精神健康知識和診療技能培訓,將精神健康專科服務融入社區醫療衛生體系,使精神健康服務由專科範疇覆蓋到社區範疇。進一步強化四級聯防、四環緊扣的聯合機制,加強家庭醫生的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努力為居民提供全生命週期的精神健康服務。
他指出,15類醫療人員的CPD活動平臺已基本接近完成的階段,有關個人學分申報查詢和線上學習E-learning的功能已正式推出。本地CPD活動資訊的發佈和報名功能將於短期內推出,服務更便捷;外地的CPD活動資訊發佈,希望聽取大家的意見,提供更便捷的功能以讓醫療人員可以交流有關資訊。
精神健康委員會郭偉德主席和湖畔嘉模衛生中心黃子秉主任分別介紹澳門精神健康服務現況和社區醫療衛生體系精神健康服務。現時澳門透過四級聯防的聯合機制提供精神健康服務,並持續提高服務可及性和擴大社區支援網絡。除社區支援服務和社區精神健康專項服務外,受心理問題困擾的居民亦可前往8 間衛生中心接受心理保健門診服務;仁伯爵綜合醫院精神科、衛生中心、社會服務機構已建立緊急聯繫機制跟進轉介個案;仁伯爵綜合醫院急診部提供24 小時精神科專科服務。未來將持續優化及擴展精神健康服務,包括加強醫療人員相關培訓及對社區精神健康服務多加宣傳,提高居民對精神健康的認識,鼓勵積極尋求心理支援和使用醫療衛生服務。
與會委員認同衛生局的精神健康推進工作並提出許多建設性意見,例如加強宣傳因心理問題就診的流程、透過校園加強精神健康教育工作等。其後,梁佩珊秘書長對發佈非本澳舉辦的CPD活動資訊的優化構思進行介紹並和與會委員作了深入討論。表示考慮到鄰近地區有很多具資質的CPD活動,為協助和促進醫療人員的專業發展,希望透過平臺讓本澳醫療人員交流有關資訊,為醫療人員修讀CPD學分提供更多選擇及讓有關平臺發揮更大的效益。例如:新增公佈欄功能,讓各醫療專業團體/機構透過商社通登入,自發性上載CPD活動資訊等。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容簡介
△日前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公佈了多項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22/2024號法律《小販管理制度》,自二零二五年三月一日起生效。該法律訂定小販准照、管理、監察及處罰制度,但不適用於公共部門或實體籌辦及組織的零售或提供服務的活動,以及私人實體依法獲許可使用公共地方以進行屬臨時性的零售或提供服務的活動。
第89/2024號行政命令,核准《民事登記手續費表》、《物業登記手續費表》、《商業登記手續費表》及《公證手續費表》,該等手續費表載於作為該行政命令組成部份的附件一至附件四,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起生效,而附件一所載的《民事登記手續費表》第八條有關更改行使親權的程式的規定,則自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起方產生效力。根據該行政命令,如所作出的登記行為或公證行為非以澳門元定出確定金額,則須將該金額使用澳門金融管理局於每年首個工作日發佈的兌換率計算為澳門元,以計算有關的手續費。此外,如所徵收的手續費總金額非為澳門元一元的整倍數,須將小數化成整數進位至澳門元一元;如對須繳付的手續費有疑問,則徵收較少者。
第90/2024號行政命令,任命宋敏莉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院長,任期三年,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日起產生效力。
另外,該期公報亦刊登了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為:
第18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劃定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第三階段區域的地籍圖,並載於作為該批示組成部份的附件內,自公佈(十一月二十九日)翌日起生效。
第35/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及第36/2024號行政長官公告,分別命令公佈《國務院關於同意啟用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第三階段區域的批覆》,以及命令公佈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第三階段區域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零時起啟用。
教青局聯同教育團體舉辦國家憲法日教育推廣活動
△為加深青年學生對《憲法》和《基本法》的認識,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聯同澳門中華教育會、澳門天主教學校聯會、澳門公職教育協會及澳門高等教育發展促進會於昨日在澳門科學館會議廳舉辦國家憲法日教育推廣活動,同場設有與《憲法》和《基本法》相關的專題講座,以及學校普法教育展覽,展示澳門學校推廣《憲法》和《基本法》的教育工作成果,讓學校互相交流經驗。
社會文化司司長代表、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何鈺珊,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教育與青年工作部部長李雪飛,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龔志明、副局長丁少雄及黃嘉祺、代副局長林文達,澳門中華教育會會長陳虹、理事長鄭洪光,澳門高等教育發展促進會會長莫啓明,澳門天主教學校聯會會長周伯輝,澳門公職教育協會監事長譚可珍,教育委員會委員、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澳門高等院校及非高等教育學校校長及代表出席。
龔志明局長致辭時表示,感謝澳門中聯辦的指導及社會各界鼎力支持,特區政府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推動高校和非高教學校加強愛國愛澳教育工作,包括修訂非高等教育《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及“基本學力要求”,加強兩法教育;澳門高校所有學士學位課程已全覆蓋兩法教學內容。2024/2025學年,教青局推出涵蓋大、中、小、幼的《國家安全教育》補充教材,同時配合國家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愛國主義教育法》,推出分別以初一及高一學生為對象的“愛國主義教育營”及“深合區研學行”活動,以銜接現有的初二國防教育營與初三中學生戶外教育營,系統性地協助和促進總體國家安全觀進校園。
為配合國家憲法日,澳門高校舉辦一系列相關活動,非高教學校於12月4日前的一周(或多於一周)設“普法教育周”,或在原有已開展各類普法教育工作的基礎上,開展更多元的活動,培養學生法治精神。此外,教青局轄下家國情懷館亦舉辦多項推廣國家憲法日活動,包括與法務局合辦“與法同行—青年家庭工作坊”及支持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及澳門法律交流協進會舉辦“國家憲法日學習活動—憲法與基本法青年沙龍”等活動;12月期間亦透過普法教育展覽,向廣大市民推廣法律知識,把愛國教育及普法工作帶進社區。
生命科學道德委員會舉行本年度第二次工作會議
△日前生命科學道德委員會召開了本年度第2次工作會議,主要就藥物監督管理局制訂的《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下稱《規範》)草擬文本提供意見,會議由郭昌宇主席主持。
郭昌宇主席在會議上表示,《規範》旨在為藥物臨床試驗的實施提供規範性標準,保障受試者的權利、安全和福祉,為本澳藥物研發創新發展提供支援。考慮到藥物臨床試驗實施涉及道德倫理層面的規範,根據第111/99/M號法令第十五條c)項規定,以人類為對象的任何研究須獲生命科學道德委員會通過有關研究計劃。是次會議重點就《規範》草擬文本提供意見及建議,協助藥物監督管理局優化相關內容,配合推動本澳大健康產業發展。
會議上,藥物監督管理局註冊廳李志洋廳長及監測廳秦杏儀廳長就《規範》草擬文本作了詳細介紹,有關規範是用於設計、實施、記錄和報告涉及人類對象參加的藥物臨床試驗的國際性倫理和科學質量標準,為藥物臨床試驗的實施在科學性、倫理性、風險評估及資料管理等多方面提供規範性標準,使臨床試驗的實施與國際公認的醫學研究倫理原則相符,並確保臨床試驗數據的可信性。
與會委員亦分別就現時草擬文本有關道德及倫理方面的監控和管理機制,結合未來在實務操作時可能將面對的情況,作出了詳細且深入的分析及討論,並提出許多建設性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