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佛教 當今世上三大語系佛教俱全

圓融無礙,團結一體

2024-12-06

兩岸佛教文化交流融合歡喜同體共生

同源同行,和合共生,中國佛教是一個大家庭,三大語系佛教流傳時間有先後之別,但均為中國佛教組成部分。1998年,時任中國佛教協會會長趙樸初在紀念佛教創立兩千年大會上說,在當今世界上,三大語系佛教俱全,圓融無礙,團結一體的,祗有中國才有,這就是“中國佛教”。

中國三大語系佛教從何而來?各自有何特徵?為什麼能在中國和諧共存、交相輝映?中央民族大學資深教授、哲學與宗教學學院博士生導師班班多傑,近日接受內地媒體專訪,解讀佛教進入中國後與中華文化融合的歷程、理論基礎和實踐發展。

漢、藏、南佛教起源和發展過程

班班多傑:中國佛教是流傳、發展、形成在中國境內的各種佛教系統的總稱。按歷史順序劃分,有各個朝代和時期的佛教;按地理區域劃分,有各個地區和民族的佛教;按教義語言系統劃分,有漢傳佛教、藏傳佛教和南傳佛教。

約公元前1世紀,源自古印度的佛教先後傳入中國的古西域(今新疆)及中原地區。在其流播的過程中,與漢地固有傳統思想,包括儒家、道家、玄學家思想和民俗觀念等,相互接觸、擊撞、融合,不斷改造、變化、發展,從而化成獨具特質的新學說、新體系,即漢傳佛教。

中國漢傳佛教的發展分為三個階段。一是漢三國兩晉南北朝階段,佛教由傳入到日趨興盛;二是隋唐階段,是中國漢傳佛教的鼎盛時期,其思想義理體系最為繁榮,主要標誌是形成了最具中國特色的天台宗、華嚴宗、禪宗等宗派;三是宋元明清階段,佛教與中國漢地傳統文化逐漸融合,同時佛教哲學被吸收於宋明理學之中,與儒家倫理道德學說等相會通。漢傳佛教在發展過程中,逐步形成經論律三藏體系,編纂集成了漢文大藏經,其中既有譯自印度佛教的經、論典籍,又有漢地高僧大德的重要著述。

7世紀,佛教由古印度與中國內地分別傳入吐蕃社會後,形成藏傳佛教。藏傳佛教歷經前弘期(約642年至842年)、分治時期(約842年至978年)、後弘期(約978年至今)三個歷史階段約1300餘年。

五世紀有上座部佛教傳播

藏傳佛教的顯密譯經事業自傳入之初便已開始,前弘期編訂了著名的“三大目錄”,並編寫翻譯辭書、制定翻譯理論規則,此後逐步編纂集成了與經論律三藏體系相對應的藏文大藏經《甘珠爾》與《丹珠爾》,其中大多譯自印度佛教的顯密經、論典籍,有些主要典籍譯自漢譯佛教經論。此外,還包括歷代藏傳佛教各教派高僧大德的重要論著。改革開放以來,由國家主持校勘出版了中華大藏經《甘珠爾》《丹珠爾》,目前藏傳佛教各教派歷代高僧大德的文集也正在校勘出版。

南傳佛教現主要分佈於中國雲南傣族、布朗族等居住的地區,域外則有南亞、東南亞的斯里蘭卡、緬甸、泰國、柬埔寨、老撾等國,以及一些歐美國家。

與雲南接壤的緬甸驃國,5世紀就有上座部佛教傳播,該教派約7世紀傳入今傣族聚居地區。11世紀下半葉,蒲甘王朝重興上座部佛教,再次從今緬甸景棟傳入西雙版納,形成潤派佛教;又有從緬甸傳入德宏州等地,形成擺莊派。1277年,開始有傣文的貝葉經出現。除潤、擺莊兩派外,又形成多列、左抵兩派,所用經典系巴利語三藏的傣語音譯本,重要部分有傣語翻譯。此外,傣語和布朗語的佛教註疏和著述也不少。

三大語系佛教在中國交相輝映

班班多傑:佛教在印度的產生發展經歷了四個階段,即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大乘佛教、密教。中國的三大語系佛教在理解、接受、詮釋印度佛教經典文本原義的過程中,各自吸收了印度佛教不同時期的主要派系的義理修持系統。其中,南傳佛教接受了原始佛教、部派佛教的義理修持體系,漢傳佛教與藏傳佛教均吸納了大乘佛教與密教的義理修持內容。以此為鋪墊,三者均未“照著”印度佛教講印度佛教,而是“接著”印度佛教講中國佛教,最終使世界佛教的傳播發展中心由印度轉移至中國。

漢傳佛教高僧大德接受佛教見修行時的思想前見,是中國儒家、道家、玄學等固有思想,他們在此基礎上接受了外來佛教的本體論、宇宙論、認識論、價值觀、方法論,由此形成了體系龐大、思想深邃、境界高遠的漢傳佛教各宗派,其豐富、深化和提升了中國哲學。古代禪宗的產生與近代人間佛教思想的提出,是佛教義理與儒道思想的深度融合,推進了漢傳佛教的中國化、時代化。此所謂“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也。

藏傳佛教形成了“先顯後密、顯密結合”的理論修持體系,其在發展過程中與藏族傳統宗教苯教、漢傳佛教禪宗及道教的關公、文昌、二郎神等神靈信仰,散點聚焦,綜合創新,進一步躍升了藏傳佛教的中國化、時代化。藏傳佛教的活佛轉世制度是大乘佛教三身理論、藏傳佛教寺院權力繼承、歷屆中央政府支持與管理三者互動的產物,是藏傳佛教自主性、原創性的制度體系、儀軌體系、理論體系的綜合體,體現了藏族諺語“覺悟等齊於佛,行為隨順於人”的精神。

三大語系佛教既互聯亦有差異

南傳佛教傳承的是公元前3世紀即已定型的巴利語三藏。南傳佛教中祗尊奉歷史上的釋迦牟尼佛,並視其為導師,不崇拜菩薩、祖師、護法等。雲南處於中國與東南亞南傳上座部佛教文化圈的交匯點,這個地緣關係促成了雲南傣族接納、改造南傳上座部佛教,最終形成不失本民族文化色彩而又有別於南傳佛教文化圈內佛教的一種“傣族佛教”。傣族亦有深厚的原始宗教信仰,如西雙版納的傣族一直保持祭祀族神的習慣。接受南傳佛教之後,他們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原始信仰,但南傳上座佛教在部分傣族地區也深受傣族文化影響。

中國的三大語系佛教既相互聯繫,又有各自差異,共同構成了中國佛教的有機組成部分。這三大語系佛教可謂是“同中之異,異中之同,同無妨異,異不害同”。此一佛教傳承的歷史脈絡、基本內容與主要特點,在其他國家是難以形成的。以儒家為主體,釋道為兩翼,各民族文化為補充的中華文化共同體,為三大語系佛教的同源同行、和合共生提供了思想中介、文化紐帶,是能在中國漫長歷史演進過程中和諧共存、交相輝映的根本原因。

詮釋者融合結果:勢所必至

班班多傑:一方面,中國的經學詮釋學主張“我注六經”,即“疏不駁注,注不駁經”,註疏者要準確、客觀地理解和闡釋經典原義;另一方面,要求“六經注我”,即“六經責我開生面”,打著“六經”旗號,創立自己的新說,解決當下問題。

西方現代哲學詮釋學認為,任何一個經典文本都具有原創性、真理性、傳承性、開放性、表現性的特徵,這便決定了任何一個經典文本、經典作家的思想與不同時空條件下的讀者、詮釋者互動融合的結果,必然會導致此經典文本的本土化、民族化、時代化,這是理有固然、勢所必至。

經典文本和詮釋文本之間,既有一脈相承的遺傳性,又有與時俱進的變異性,體現照著講與接著講的對立統一關係。

正如佛經所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以及藏族民間所言“解釋者比原作者更善巧”,是中國佛教“契理契機”之謂。其“理”是佛教的基本信仰、核心教義、禮儀制度;“機”有兩個含義,一是指每個人的接受能力,二是指接受者特定的時空條件、深層語境。這便形成了語境轉向與經典義理重構的內在張力,是我提出的“共殊本體詮釋學”之意涵。(崔白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