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表演區日高收費五十萬
2024-12-11
【本報訊】政府公布可以容納超過五萬觀眾的「澳門戶外表演區」收費表,入場人數三萬或以上,演出當日的收費為五十萬元,三萬以下為卅五萬元,未來一年收費為金額的百分之七十五。
「澳門戶外表演區」已在上星期六舉行試營運儀式,由行政長官賀一誠主禮。《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昨日刊出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使用澳門戶外表演區的收費表》。在二○二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試營運期間,收費為收費表金額的百分之七十五。
入場人數三萬以下日收費卅五萬
每 日每場演出活動的最高觀衆入場人數為三萬或以上,演出當日的收費為五十萬元,排練日或搭建日的收費為廿五萬元;入場人數三萬以下,演出當日的收費為卅五萬元,排練日或搭建日的收費為十七萬五千元。倘同一機構於同一日舉辦多於一場演出活動,則按最高觀衆入場人數的一場作收費。
「澳門戶外表演區」的編制計劃、工程、監察等開支超過九千二百萬元。據澳門電台上星期六報道,文化局局長梁惠敏表示,因應場地較大及基建配套等需要,已經以非常節儉樸素、善用公帑的情況下打造相關場地;之後的基本維護費用稍後會再公布,費用已經納入部門預算中。
梁惠敏也提出,政府建立場地目標是創建平台讓更多具國際影響力項目落戶本澳,對本地演藝事業、旅遊文化、人才培養等方面產生正面助益,沒有計劃在試營運一年內收回成本。目前已接到多個國際級水平的申請意向,該局也公開徵集有意在試營運期間舉辦的活動方案,歡迎本地及海內外藝團或機構申請。
「澳門戶外表演區預熱音樂會」將於十二月廿八日晚上舉行,預計接待一萬五千名觀眾,票價分別為四百八十、七百八十及一千○八十元;門票除以市場價格發售,特設「澳門居民專享門票」,票價為五十元,將採取先登記、後抽籤、再購買的形式公開發售。
文化局也在「澳門戶外表演區」網頁 (www.icm.gov.mo/outdoorvenue) 公開場地租借規章及指引、場地使用守則。
租借規章及指引列明,該局有權拒絕租借申請或中止場地租用,尤其是出現十二種情況,包括:涉及有悖於善良風俗、道德倫理,或有害於大眾利益及社會和諧者;涉及違法或任何貶損文化局形象,或損害任何國家和地區關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等等。
場地使用守則也列明,用戶須確保其本人、其僱員、代理人及在租用期間獲准進入租用場地的任何人士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其他法律,不得從事違反上述法律的行為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