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表演區日高收費五十萬

2024-12-11

行政長官賀一誠及一眾嘉賓在上星期六出席澳門戶外表演區投入試營運儀式

【本報訊】政府公布可以容納超過五萬觀眾的「澳門戶外表演區」收費表,入場人數三萬或以上,演出當日的收費為五十萬元,三萬以下為卅五萬元,未來一年收費為金額的百分之七十五。

「澳門戶外表演區」已在上星期六舉行試營運儀式,由行政長官賀一誠主禮。《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昨日刊出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使用澳門戶外表演區的收費表》。在二○二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試營運期間,收費為收費表金額的百分之七十五。

入場人數三萬以下日收費卅五萬

每 日每場演出活動的最高觀衆入場人數為三萬或以上,演出當日的收費為五十萬元,排練日或搭建日的收費為廿五萬元;入場人數三萬以下,演出當日的收費為卅五萬元,排練日或搭建日的收費為十七萬五千元。倘同一機構於同一日舉辦多於一場演出活動,則按最高觀衆入場人數的一場作收費。

「澳門戶外表演區」的編制計劃、工程、監察等開支超過九千二百萬元。據澳門電台上星期六報道,文化局局長梁惠敏表示,因應場地較大及基建配套等需要,已經以非常節儉樸素、善用公帑的情況下打造相關場地;之後的基本維護費用稍後會再公布,費用已經納入部門預算中。

梁惠敏也提出,政府建立場地目標是創建平台讓更多具國際影響力項目落戶本澳,對本地演藝事業、旅遊文化、人才培養等方面產生正面助益,沒有計劃在試營運一年內收回成本。目前已接到多個國際級水平的申請意向,該局也公開徵集有意在試營運期間舉辦的活動方案,歡迎本地及海內外藝團或機構申請。

「澳門戶外表演區預熱音樂會」將於十二月廿八日晚上舉行,預計接待一萬五千名觀眾,票價分別為四百八十、七百八十及一千○八十元;門票除以市場價格發售,特設「澳門居民專享門票」,票價為五十元,將採取先登記、後抽籤、再購買的形式公開發售。

文化局也在「澳門戶外表演區」網頁 (www.icm.gov.mo/outdoorvenue) 公開場地租借規章及指引、場地使用守則。

租借規章及指引列明,該局有權拒絕租借申請或中止場地租用,尤其是出現十二種情況,包括:涉及有悖於善良風俗、道德倫理,或有害於大眾利益及社會和諧者;涉及違法或任何貶損文化局形象,或損害任何國家和地區關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等等。

場地使用守則也列明,用戶須確保其本人、其僱員、代理人及在租用期間獲准進入租用場地的任何人士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其他法律,不得從事違反上述法律的行為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