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3865號
2024年12月25日
星期三
「聖誕」通緝令
香港國安處通緝鍾劍華等6人各懸賞100萬
2024-12-25
【香港中通社12月24日電】(記者 張明臻)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24日於記者會上公佈,對6名潛逃海外人士發出通緝令並採取相關措施,包括鍾劍華、鍾翰林、劉珈汶、何良懋、鄭敬基及張晞晴,各懸賞100萬港元。
警方指出,6名逃犯干犯的罪行有所不同,但共同點是出賣自己國家和香港,罔顧他人利益;包括多次通過不同平台和形式,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除了發出拘捕令和通緝令外,警方會採取系列措施,包括切斷資金鏈、防範制止任何人資助潛逃海外人士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
該六名逃犯主要涉及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顛覆國家政權罪等。
鄧炳強:系列措施促潛逃者回港接受執法
又訊:【香港中通社12月24日電】(記者 張明臻)香港特區政府24日刊憲將許智峯等7人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警方國安處再懸賞通緝鍾劍華等6名外逃分子。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當日記者會上表示,系列措施對潛逃者施以沉重打擊,促使他們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
鄧炳強表示,許智峯等7人在海外仍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包括通過社交媒體鼓吹“港獨”及意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他們發表所謂“報告”及會見外國政客和政府官員,以請求對中國和香港特區進行“制裁”。
他提到,許智峯涉及偽造文件,當局已發公告,會沒收許智峯的犯罪得益,防止他利用得益從事國家安全行為;另將郭榮鏗、任建峰的大律師資格撤銷,及罷免袁弓夷7間公司的董事職位。系列措施是應對、打擊、阻嚇和防止潛逃行為,並促使潛逃者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
鄧炳強強調,除了獲保安局局長批予特許授權外,任何人直接或間接向他們提供任何資金,包括向他們在網上建立的平台或專頁提供資金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7年,警方會嚴正執法。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鍾劍華的社交平台有關於煽動分裂國家的留言,他亦明顯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若鍾劍華覺得這些行為並非罪行,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回港面對警方調查。
警務處副處長簡啟恩指出,這批被通緝人士出賣國家和香港,罔顧港人利益,潛逃到海外後,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社會利益的事。警方會採取一切措施切斷他們的資金鏈,將他們戶口凍結,提醒市民不要跟相關人士有任何金錢來往。
香港將許智峯等7人列危害國安潛逃者撤銷特區護照
又訊:【香港中通社12月24日電】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24日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權,在憲報刊登公告,指明對7人實施4項措施,涉及撤銷特區護照等。
政府對許智峯、郭榮鏗、袁弓夷、郭鳳儀、邵嵐、許穎婷及任建峰七人實施4項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及“撤銷特區護照等”;個別人士還會被“執業資格暫時吊銷”及“暫時罷免董事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