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回覆議員參考鄰近地區增假期質詢

2024-12-30

【本報訊】議員提出參考鄰近地區增加年假及強制性假日天數的質詢,勞工局局長黃志雄表示,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僱員福利,都有各自的社會背景或經濟因素。勞動範疇法律法規的修訂及制定,不但牽涉每位勞動者的切身利益,亦涉及企業的穩定與發展,以至澳門整體利益。

議員林倫偉之前在書面質詢指出,國務院公佈經修改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決定,自二○二五年一月一日起,全體公民假日增加兩日(農曆除夕及五月二日)至十三日的法定假日。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盟《帶薪年休假公約(修訂)》規定,每個人在服務滿一年後都有權享受不少於三個工作周的帶薪休假;而歐盟的《工作時間指令》要求成員國確保所有員工,每年享有至少四周的有薪年假。

香港近年逐步調升強制性假期的日數。二○二一年,香港政府通過修訂僱傭條例,每兩年加一日,現時的法定假日為十四日,並計劃於二○三○年把法定假日增至十七日,與公眾假期「睇齊」。

反觀現時澳門《勞動關係法》僅規定十日強制性假期及有薪年假不少於六天, 當中強制性假日是不包含部份本地的傳統節日。

林倫偉詢問:會否參考國家及鄰近地區做法,適時對檢討《勞動關係法》,增加強制性本地假期,例如先增加冬至這些本地居民重視的節日作為強制性假期?

現時鄰近地區通過十年期的平衡增加方案,增加居民的法定假期,會否參考相關做法,定下適合本地的長期法定假期方案,以更平衡及保障勞資雙方的權益?

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回覆書面質詢表示,為配合社會經濟發展,該局持續關注《勞動關係法》的執行情況,同時,亦會透過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聽取勞資雙方的意見及建議,並對收集到的意見進行整理及分析,有序地進行相關檢討及修訂研究工作。

就質詢中提及參考鄰近地區相關規定以增加年假及強制性假日天數,黃志雄表示,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僱員福利,都有各自的社會背景或經濟因素。對於勞動範疇法律法規的修訂及制定,不但牽涉每位勞動者的切身利益,亦涉及企業的穩定與發展,以至澳門整體利益。特區政府會持續聽取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並會結合澳門特區的實際情況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