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932號
2025年03月18日
星期二
行政長官授權經財司
處理青洲公務員大廈重建事宜
2025-03-18
【本報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昨日刊出行政命令,行政長官岑浩輝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戴建業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分層建築物獨立單位所有權人身份,就位於澳門青洲大馬路一百二十二號之公務員大廈內若干獨立單位的重建作出所需的相關行為,尤其包括根據《都市更新法律制度》的規定訂立重建協議及具代理權的委任合同,以上權力可轉授予財政局局長。
青洲大馬路的公務員大廈的重建多年來未有啟動。業權人不只一次申請規劃條件圖,工務局最近一次發出規劃條件圖是在去年二月。工務局網站顯示青洲大馬路/青洲新路一百二十二號的樓宇項目已獲首次核准,那是一幅租賃地,用途為住宅樓宇,樓宇高度為二十點五米,地面層及以上層數為七層,住宅單位(無房單位)有一百○七個,商業單位有十四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