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禁錮亮刀搶劫前妻

拒捕刀傷兩司警

2025-03-22

男子涉嫌以利刀禁錮搶劫前妻及傷人被司警拘捕

司警撿得男子使用的利刀

【本報訊】一名曾因家暴及勒索前妻而被禁止接觸受害人的候審男子,兩度再到前妻家中以生果刀指嚇索款及禁錮前妻。司警據報調查期間,男子取出生果刀反抗並傷及兩名司警人員,最終被制服。

被捕本澳男子姓蔡,三十九歲,無業。涉嫌家暴、禁用武器、搶劫、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加重傷人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本澳居民的女事主與蔡姓男子於二零二三年十月結婚,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兩人因金錢問題離婚,女事主搬離到南灣區某單位獨自居住。至今年一月二十三日,女事主向司警舉報被蔡打傷及恐嚇索取金錢,司警將蔡拘控,被司法當局實施禁止接觸强制措施及等待審理案件。至二月二十五日中午,蔡以還錢為由到女事主住所,兩人商議期間發生爭執,蔡因金錢問題掌摑女事主,並於身上取出一柄生果刀指嚇要求索款,女事主拒絕,被蔡禁錮家中三十一小時至翌日晚上十時,蔡强行搶走女事主一個價值九千元的手袋離去。

至三月十八日凌晨,蔡趁女事主住所大門無鎖進入單位,再以生果刀指嚇女事主,女事主被迫下向朋友以轉帳方式借款五千元,她被禁錮單位十五小時至早上,在蔡脅迫下一同到銀行櫃員機提取五千元離去。

至二十日上午,女事主向友人提及事件後決定到司警局報䅁,同日下午,司警員帶女事主返住所調查期間,發現蔡在女事主單位外徘徊,司警員即上前截查,蔡立即逃跑並取出生果刀反抗,最終司警員以適當武力將其制服。行動中兩名司警員和蔡均受輕傷,三人均需送院治理。司警調查相信蔡因經濟問題犯䅁。